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41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詐騙案。
2026年7月3日下午4時32分左右,警方收到舉報,稱一名男子在收到款項後未能履行裝修承諾。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謊稱自己隸屬於某裝修公司,受害者隨後僱傭其提供裝修服務。在支付了超過8.6萬新元後,受害者發現裝修工程並未完成。隨後,受害者發現該男子根本不是該裝修公司的員工,隨即向警方報案。
通過實地調查,勿洛(Bedok)警區的警員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被認為還涉及其他採用類似作案手法的詐騙案件。
該男子將於2026年7月18日在法院被起訴,觸犯《1871年刑法》第420條的詐騙罪。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對該類犯罪行為採取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打擊詐騙行為。警方建議公眾在僱傭裝修公司或承包商時應盡職調查,務必核實公司及其代表的資質,並避免在工程開始前支付大額款項。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7月17日 晚上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