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油1.3億案 主謀吞563萬 面臨30年刑期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7LZrR
Published: 2022-02-10
Source: 獅城新聞

蜆殼東方石油公司職員涉及本地歷年來最大規模的煉油廠偷油案，主謀之一在11年間失信近1億3000多萬元（約3億9000多萬令吉）燃油，並利用私吞所得的563萬餘元（約1690萬令吉）過上奢侈生活，控方求重判近30年。

被告祖安迪（Juandi binPungot，45歲）案發時是蜆殼東方石油（Shell Eastern Petroleum）公司的「岸上裝卸員」（shore loading officer），在毛廣島的煉油廠工作。他面對85項包括共謀失信、轉移贓款以及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等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2004年加入公司，而在2017年12月離開公司時，月入有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偷油1.3億案 主謀吞563萬 面臨30年刑期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9/16896252.avif?1644404411)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祖安迪坐牢近30年。（檔案照） 

他在2007年與同事拉迪夫(Abdul Latif bin Ibrahim）共謀失信公司的燃油，偷偷將燃油以低於市價賣給來自越南及希臘的油槽船。

被告與拉迪夫還拉攏組員一同犯罪，大夥兒同流合污。直到2013年，被告與其他同謀發現犯罪所得分配不均，身為中間人的拉迪夫，將半數的款項挪入自己口袋。拉迪夫之後才將剩餘的贓款與其他同謀分享。

眾人於是與拉迪夫拆夥，被告與其他同謀在2014年中自立門戶，繼續干案，直到公司發現不妥，警方介入調查後，被告於2018年1月7日被捕。

調查揭露，被告在2007年至2018年間干案，所失信的燃油總價值1億2773萬9404元，自己從中賺取563萬零398元的好處，過著奢侈的生活。

控方在陳詞時說到，被告拉攏組員一同犯罪，罪行猶如癌症根源，慢慢擴散。

案件有組織性和跨國性成分，被告長時間干案，導致公司蒙受巨大損失，至今沒有賠償公司損失，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59個月。（人名譯音）

[](https://t.me/chinapress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