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文禮砍人案 2被告被判入獄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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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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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沙林被判處監禁36個月和6下鞭刑。（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2名涉嫌在文禮組屋區砍人的青年被判監禁和鞭刑。其中，21歲被告莫哈末沙吉被判處監禁36個月和6下鞭刑。

《8視界新聞網》報道，莫哈末沙吉上個月2日在法庭上，承認蓄意砍傷23歲的受害者博拉文拉。他也承認在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之間曾參與私會黨，其他3項類似指控在下判時也被考慮在內。

莫哈末沙吉的20歲同謀則被判處監禁39個月和6下鞭刑。由於他犯案時未滿18歲，法庭因此下令媒體不得透露他的身份。

他在法庭上對蓄意傷人、無照駕駛、非法參與私會黨等6項罪名認罪，法官在下判時把另外10項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他也因為無照駕駛，法官下令他不得申請或持有任何類別的駕照12個月和罰款1800元（新幣，下同）。

被告和共犯同屬一個私會黨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和他的同謀於2016年初識，之後在2020年7月間，兩人發現彼此都加入同一個私會黨後變得熟絡，並且答應在對方與他人發生爭執時，施以援手，兩肋插刀。

文件提到，今年2月，被告因為發現女友與受害者頻頻互通簡訊，而對受害者懷恨在心。之後在4月5日，被告和同謀一起密謀，在出席隔天友人的婚禮後襲擊受害者，向他報復。

案發當日，被告和同謀埋伏在組屋的停車場，趁受害者下車時，手持一把24米長的刀追砍受害者，導致他身上多處受傷。

當時，受害者的一名友人見狀立刻喝止，卻遭被告砍傷頭部。

被告和同謀在襲擊受害者後逃離現場，並將干案時使用的刀子丟棄在裕廊一個垃圾槽中。案發後，警方立即展開搜捕，兩人最終在4月7日自首。

被告和同謀的辯護律師皆向法官請求輕判，並提交改造訓練報告（Reformative Training Report），但他們的請求被副檢察官駁回。

副檢察官指出，被告犯案屢屢，司法體制曾給予他多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但被告依然重新犯案。20歲的共犯在犯案時已是一名父親，因此不該用「家有少妻幼兒需要照養」來要求輕判。

地區法官卡羅琳表示，儘管兩人犯案時未滿21歲，但青年改造所是針對未成年的輕罪犯而設，給予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不適於犯下嚴重罪行、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或頑抗的罪犯。

法官表示，改造所顯然不適合兩人，他們不僅造成受害者身上多處受傷、還購買長刀、蓄意跟蹤和襲擊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