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男起訴公司◢大老闆親供證  否認加班費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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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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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巴士車長起訴新捷運案續審，新捷運總裁庭上解釋車長薪金的計算方式，否認公司支付加班費的機制缺乏透明度。

《聯合早報》報導，新捷運總裁鍾錫堅解釋，2001年以前，巴士車長是領取日薪工資，每周工作時間為48小時；之後，公司與全國交通工友聯合會（NTWU）達成協議，改為支付車長月薪。

雙方協商後也決定在車長的月薪配套中，加入等於每周工作額外四小時的「加班花紅」，但實際上車長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的44小時。鍾錫堅指出，納入加班花紅的月薪制度存在已久，巴士車長都知情。

新加坡籍男子蔡廣明（62歲）起訴新捷運，指後者在安排工作時間、休息日與計算加班費等方面違反僱傭法令。這起民事官司昨天在高庭舉行第三天的審訊，由辯方傳召新捷運總裁鍾錫堅通過視訊供證。

審訊揭露，新捷運多年來的做法是，巴士車長每周只要做足43個半小時（不包括用餐與小休的時間），在無須真正加班的情況下，他們的月薪就會附加一筆加班花紅，公司每周也會發派津貼給他們。所謂的「加班花紅」，是以車長每周工作額外四小時來計算，但實際上他們無須多做四小時。如果車長得加班，即每周工作超過43個半小時，公司就會按照協議好的酬勞支付加班費。

鍾錫堅解釋，把加班花紅納入車長月薪配套的做法由來已久，是新捷運與工會達成協議後，自2001年起開始實行，目的是為巴士車長提供更好的待遇。

不過，訴方律師林鼎質疑，新捷運計算加班花紅與每周津貼的方式，其實少算了巴士車長應得的酬勞。他指加班花紅的機制缺乏透明度，車長與公司所簽署的僱傭合約中並沒有這項條款，車長們並不知道自己的薪水中有所謂的加班花紅。鍾錫堅否認訴方的指控，他今天將繼續供證。

蔡廣明是在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間在新捷運當巴士車長。他是13名起訴新捷運的巴士車長之一。這13人於2019年9月至隔年2月之間，陸續入稟國家法院向新捷運追討賠償，具體金額有待法院定奪。法院決定先審理蔡廣明的訴訟案，以此作為判例案件。（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