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邊吃大餐 嫌引擎聲吵 火爆男拿魚頭爐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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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3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30日訊）路邊吃魚頭爐時一輛車停在旁邊不熄火，火爆男不滿引擎聲和排煙影響吃飯的心情，拿起魚頭爐就把食物潑在車上，還嗆車主說：「你的車又吵又臭！」

這名火爆男是56歲的周譚發（譯音），他事後還差點和車主大打出手，所幸圍觀者及時勸阻，警方不久後到場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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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在歐南路「老友記」魚頭爐餐館外。（莊耿聞攝） 

經過調查，周譚發在4項罪名下被提控，他昨天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以及一項在公共滋擾的罪名後，被判坐牢7天。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當天和女友到歐南路的「老友記」魚頭爐餐館吃飯，兩人選擇坐在路旁的桌子用餐。

不久，一輛車在他們的旁邊停下，車主沒將引擎熄滅就下車，跟妻子和一名朋友走到附近抽菸。

被告不滿車子的引擎聲和排出的廢氣影響了吃飯的心情，因此拿起桌上魚頭爐，將食物潑在車子上。

餐館員工見狀後通知車主，後者回頭看到油膩膩的車頭，氣得大喊：「到底誰潑的！」

被告這時回嗆車主說：「你的車又吵又臭！」

兩人開始大吵，越吵越激烈，車主拿桌上的一盤菜往被告丟，被告也順手抓起東西丟向車主夫婦，但兩人沒被砸中。

車主一氣之下拿起椅子要往被告砸，但被圍觀者組織，兩人最終沒有大打出手。

庭上揭露，車主當天帶著妻子和兩名幼女出門，一家人和朋友吃完晚餐後，因為想抽菸所以停在路旁，他沒關引擎，則是因為女兒在車上等。

被告用食物砸車時，兩名女孩就在車裡，車主回到車時見到女兒們嚇得哇哇大哭。

主控官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一周，指他拿食物砸車時完全沒顧及車上兩名女孩的感受，行為相當惡劣。

被告在今年2月23日還押至今已經一個月多，他求情時請求法官念在他已經在監獄裡有好一段日子了，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另一方面，老友記魚頭爐負責人王先生（44歲）受訪時透露，當時他正好在店裡，也知曉事發過程。他說，被告和女伴是常客，開車的也是食客，已經吃完準備離開。

「當時該對男女也已快吃完，餐盤裡沒有熱食，只有一些骨頭、蝦殼之類的剩菜。兩組在推搡之間把剩菜弄得到處都是，我們嘗試把他們分開，之後夥計還得收拾殘局。」

王先生說，兩方當時確實叫囂得很兇，但是因為有人攔著，最終是沒有打起來。大約半小時後，警方就抵達現場。雙方錄口供之後，就各自離去。

「坐著的那兩人當時喝了酒，事件發生之後許久未見他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