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又要發補貼了!
在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下,收入受影響的中低收入國人,可以從這個星期四起申請暫時性冠病疫情復甦補貼。申請的民眾無需出示證據,證明有在尋找工作或接受培訓。

不過,申請者不能同時領取病復甦補貼和暫時性疫情復甦補貼。
同樣的,已經領取冠病疫情司機援助基金補貼的司機,也不能申請暫時性冠病疫情復甦補貼。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表文告說,符合條件的國人可以在下個月3日到7月2日之間提出申請。

那麼可以申請多少補貼呢?
在這個月16日到下個月30日之間被強制放無薪假至少一個月或減薪至少50%的員工可分別獲得最多7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補貼。自僱人士如果在這期間的收入比去年和前年的每月平均收入減少一半至少一個月,也能申請最多500元的補貼。
政府發送補貼是好事,但是千萬不可濫用!
企圖濫用政府的疫情補貼計劃,本地約1300名僱主的新一輪僱傭補貼與招聘獎勵金被取消,涉及款項總計為3200萬元。

根據國內稅務局今早(31日)發布的文告,截至5月底,當局為3月新一輪的補貼發放,審查了超過800筆僱傭補貼計劃(Jobs Support Scheme,簡稱JSS)款項與近1100筆招聘獎勵計劃(Jobs Growth Incentive,簡稱JGI)款項。共有1300名僱主因審查不過關,無法獲取總額3200萬元的補貼或獎勵。
當局也還在審查近2600名僱主,他們因此暫時無法領到3月在JSS與JGI下發放的補貼或獎勵金,總款項約8500萬元。這2600名僱主占所有合格僱主的2%。

此外,警方正在調查10起涉嫌濫用補貼的案件,稅務局至今也已經接到500起懷疑濫用政府補貼計劃的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