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回報「投資計劃」捲走700餘萬　2獅城藝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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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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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名中國籍女子以高回報「投資計劃」矇騙數人，捲走216萬新元，受害人包括新加坡藝人陳莉萍和林梅嬌，兩人分別損失約27萬3000新元和18萬6000新元。

被告吳虹（譯音，41歲）面對17項欺騙罪狀，她不認罪，控方針對其中5項罪名展開審訊。法官最終裁定她罪成，前日判她坐牢12年。

綜合審訊的5項罪狀，被告共騙走216萬零100新元。若把未審理罪狀的數額也算在內，被告被指騙走超過340萬新元。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最初的目標是相識的61歲女子蘇春香，被告邀她加入的「投資計劃」，是為中國公民提供資金，讓他們在新加坡花費，每月可獲得5%至9%的回報。

控方說，蘇春香起初不理被告，但後者不斷向她大力推薦，稱自己還缺兩名合伙人。蘇春香回說沒錢投資，被告就叫她另找他人加入。基於對被告的信任，蘇春香後來聯繫了正在尋找投資渠道的老朋友，其中兩人是陳莉萍和林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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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藝人林梅嬌。（圖取自新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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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藝人陳莉萍。（圖取自陳莉萍IG）

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陳莉萍和林梅嬌在蘇春香的住家把投資金額交給被告，陳莉萍交出27萬3000新元，林梅嬌則給了18萬6000新元。

兩名女藝人早前都出庭供證。林梅嬌稱，她記得被告拿出鈔票數，手腳「非常快」；陳莉萍則指被告在數錢之後把鈔票放進紅色包包，她當時還拍下包包的照片，這張照片後來成為呈堂證據。

控方表示，陳莉萍和林梅嬌都是「知名媒體人物」，儘管面對事件曝光的風險，但兩人仍選擇出庭供證，足見她們的供詞是可信的。

蘇春香的另一名友人沈玉凰，同樣在蘇春香的介紹下給了被告18萬新元。蘇春香本身也給了被告9萬5000新元，讓對方替她處理一些私人事宜，結果錢也有去無回。

蘇春香供證時說，她是基於對被告的信任，才會為被告穿針引線，介紹朋友給她。被告起初支付了7萬1000新元的「投資回報」，但此後便再也沒有支付任何回報，也沒償還本金。

除了蘇春香和友人，其他受害人還包括一名叫譚光勇的男子。他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間，共支付被告超過142萬新元，是損失最慘重的受害者。

被告把大部分騙得的款項用作賭本，蒙受慘重損失。根據濱海灣金沙的賭場記錄，從2016年8月至2020年1月，被告的兩個賭博戶頭有約192萬新元的凈現金流入，損失的資金高達452萬新元。

被告否認騙錢，還把矛頭指向蘇春香，指蘇春香以她的投資計劃為藉口，私吞朋友的錢。

她聲稱，自己只是向譚光勇借錢，已經連本夾帶10%利息全額歸還。

控方指被告的說辭毫無根據，完全不可靠，而且自相矛盾。

控方形容，被告是個「無情的騙子」，事後還頻頻耍賴，顯然毫無悔意，必須嚴懲。

被告目前還押監獄。她面對的其他罪狀目前仍處審前會議階段。

另一方面，林梅嬌的經紀人在回復媒體詢問時說，她代表林梅嬌感謝大家的關心。

經紀人表示，林梅嬌不想重提往事，因此不會接受任何訪問。（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