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門鎖被換、兒子被私自帶走　婦女對誰申請個人保護令你未必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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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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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以下幾個詞組放在一起，你第一個聯想到的「壞人」是誰？

婦女、騷擾、換掉鎖頭、私自接走孩子、拒絕送還孩子、申請個人保護令

一般情況下，大家多半會想到跟婦女離異後發生糾紛的丈夫。

但根據家事司法法院8月13日發表的判決，在近期一起案件中，一名婦女申請個人保護令，便是因為丈夫......的母親。

對啦，就是她的**家婆**。

更令人訝異的是，家婆因同樣的兩件事，也對該婦女申請個人保護令。

丈夫帶走小兒子，甚至更換門鎖？

婆媳之間的糾紛，其實始於媳婦與丈夫因後者不忠而展開離婚程序。

令雙方對簿公堂的第一件事發生在2024年1月8日，家婆和婦女的丈夫一同帶孫子下課，為他慶祝生日，但丈夫卻拒絕告訴婦女把孩子帶去哪裡。

後者情急之下趕到家婆妹妹居住的公寓，在那裡的電梯口見到兒子、家婆和家婆妹妹。

婦女試圖將他帶走，卻與家婆和其妹妹發生衝突，兩人甚至嘗試從婦女懷中強行抱走孩子。

由於擔心兒子受傷，婦女最終放下後者，讓家婆與其妹妹帶他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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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家庭破裂，孩子永遠是受害者。（ALAMY）

第二起事件發生在兩個月後，2024年3月11日，婦女當天與丈夫帶兒子前往接受言語治療，途中收到手機應用通知，指家門外有「陌生人」。

婦女請母親上門查看，才發現「陌生人」竟然是家婆，後者還找來鎖匠換掉門鎖。

婦女過後與丈夫兒子一同回家，還因為誰該給生病而嘔吐了一身的兒子洗澡，與家婆起爭執。兩人後來在庭上供證時，互相指控彼此當時施加暴力。

一個關鍵讓兩名證人不再可信

家婆供證時聲稱，媳婦在3月11日的衝突中咬傷了她，甚至傳召兒子為此事作證，但審理案件的推事蘇健平（音譯，Soh Kian Peng）認為，咬傷家婆的，更可能是當時也在場的媳婦母親。後者試圖拍攝整個經過，卻與女兒的家婆扭打起來。

即使家婆兒子的供證與前者相符，推事還是認為，兒子接受盤問時的反應顯示他對妻子懷恨在心，原因可能是無法見到親生兒子。

推事也說，還有一個關鍵因素，不僅「嚴重削弱」兒子證詞的可信度，甚至足以讓他覺得家婆妹妹的供詞幾乎沒有任何分量：

**家婆妹妹承認，在準備證詞的時候，與姐姐和外甥討論過如何供證。**

推事認為，家婆妹妹並不是可信的證人，並指她上庭只是為了「要製造（婦女）的某種形象，提高（家婆）的勝算。」

家婆妹妹作證時表示，婦女1月8日當天的「暴力行為」令她「蒙受巨大創傷」，但作為呈堂證供的視頻顯示，她當天直接涉及搶奪小男孩的過程，與她的供證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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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認為，家婆妹妹準備證詞時與姐姐和外甥討論，嚴重削弱其可信度。圖為家事司法法院。（海峽時報）

至於換鎖頭事件，證詞顯示，家婆在媳婦和兒子辦理離婚時，即便知道會令媳婦感到不愉快，還是堅持搬進兒子和媳婦家中，「確保兩人離婚過程順利進行」。

家婆供證時說，請鎖匠上門更換鎖頭，是兒子的主意。

即使兒子承認了這點，家婆卻在證詞中透露，兒子和媳婦的房子完全由她和丈夫支付，只是為了避免繳付額外買家印花稅，才以兒子的名義買下。此外，庭上播出的一段視頻也顯示，家婆帶著得意的表情，宣稱房子其實是她所有。

推事據此推斷，家婆始終認為，自己才是兒子和媳婦住家的真正主人。

推事指出，證據顯示婦女並沒有在言語或肢體上對家婆或家婆妹妹施行暴力，也不太可能對家婆行使暴力，只因家婆選擇站在兒子這一邊，才無法與其保持兩人之間原本和諧的關係。

因此，推事批准了婦女的個人保護令申請，禁止家婆靠近婦女，並確保家婆「不再加劇離婚過程的緊張氣氛」，或阻撓男孩在撫養和照顧方面的各項安排。

紅螞蟻們在螞蟻窩咀嚼這則新聞時，第一個反應是「媽寶男引起的風波」，但更同情案件中的小男孩，不僅父母離異，還成了各方搶奪的目標，被迫目睹長輩如何反目成仇。

看似只在電視劇中才會出現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上演，不知蟻粉是否也一樣，在覺得荒謬的同時，也感受到一種苦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