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黨證實接獲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請求,但沒有說明上述請求的內容。(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工人黨證實,黨內已接獲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請求,中央執行委員會(CEC)將依據黨章規定,作進一步跟進與處理。。
《8視界新聞網》報道,該黨回應媒體詢問時確認,黨主席林瑞蓮已收到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請求。
根據該黨黨章第14(2)條文,黨主席、中央執行委員會,或10%的黨幹部成員或至少20名黨幹部成員(以較高者為準),均可在任何時候,為特定目的召開特別幹部大會。
該黨在回應中並沒有說明上述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請求內容。
不過,國會領袖英蘭妮早前曾表示,國會下個月復會對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偽證罪成作出回應時,將一併討論工人黨國會議員林瑞蓮和前議員費沙在上述案件中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