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倒女路人使其需截肢保命 前巴士車長判監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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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04
Source: 獅城新聞

## 撞倒女路人使其需截肢保命 前巴士車長判監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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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被告下車打電話。（圖： Facebook/SG Road Vigilante）

前新捷運巴士車長駕駛巴士轉彎時，撞倒一名女路人，導致她最後需要截掉一條腿保命，昨天（3日）在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下被判監七個月，以及禁駕五年。 

62歲的被告Tan Phuay Khoo否認指控，案件經過審訊後，他被判罪名成立，法官昨天（3日）宣判，他表示有意針對罪成和刑罰上訴，目前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根據法庭文件，車禍於2019年1月19日約中午時發生，地點是巴西立1通道和2通道之間的交界處。 

被告當時駕駛著一輛新捷運的巴士來到事發地點，轉彎時將正在過馬路的女路人撞倒。

女傷者庭上落淚 

女路人被撞後，身體多處受傷，包括雙腿骨折，緊急被送進樟宜綜合醫院搶救，但因傷勢嚴重，左腳救不回，最後只能截掉左腳保住性命。 

審訊期間，女傷者曾出庭供證，透露自己的日常生活在車禍後嚴重受到影響，也無法自己上下樓梯，說到傷心處，她也忍不住在庭上落淚。 

在結案陳詞中，控方也說傷者年僅30多歲，餘生因這次的車禍受到永久的影響。控方說，傷者當時只是在如常過馬路，交通燈是綠人，她依法可以優先過馬路，但因被告的疏忽，她的一生遭受了無可逆轉的重挫。 

被告稱沒看到傷者 

被告在辯護時稱他轉彎時，沒看到傷者。 對此，控方表示，被告駕駛的是重型車輛，在轉彎時，他理應停下檢查，確保安全後才能轉彎。 

《8視界新聞網》在車禍發生後曾報道，傷者在車禍後躺在人行道上，據網民提供的視頻，她的左腳當時已皮開肉綻，還流了很多血。

新捷運：車長被已被解僱 

新捷運發言人陳貴珍回復《8視界新聞》詢問時表示，被告已經被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