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年強姦懸案找不到主嫌   法證醫學檢驗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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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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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12年，新加坡警方靠法證證據偵破懸案，將強姦犯繩之以法。（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新加坡一起發生在2002年的12歲女生強姦案，原本因線索不足而淪為懸案，12年後卻因為嫌犯再犯案，加上當年的法證證據獲完好保存，警方終於偵破這起懸案。

《8視界新聞網》報道，新加坡國會近期三讀通過《刑事訴訟（雜項修正）法案》，其中包括制定「法證醫學檢驗」（Forensic Medical Examinations，簡稱FME）新框架，授權警方強制嫌犯配合調查接受檢驗，使刑事調查更有效進行。

法證醫學檢驗是將罪犯繩之以法和定案的重要工具之一，尤其是對強姦等嚴重性犯罪的相關調查至關重要。新框架下，嫌犯若在沒有合理理由下拒絕受檢，將會面對刑事罪。

新加坡警察部隊調查人員就在近期接受媒體訪問，說明了原因。

DNA保存資料庫 罪犯12年後落網 

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副組長葉鎧嘉助理警監告訴媒體，在上述2002年發生的強姦案中，一名年僅12歲的女生在住家附近，遭一名陌生男子強姦。

警方當年就對受害者進行了法證檢驗，結果發現一組未知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由於當時監控器尚未發達，加上沒有人證，案件之後淪為懸案。

直到12年後，即2014年，這名男子因犯下偷竊罪被警方逮捕，警方從他身上採集血液樣本進行DNA檢測，結果發現他的DNA和當年強姦案嫌犯的DNA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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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副組長葉鎧嘉助理警監（左）和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組長莫哈末阿敏副警監。（取自8視界新聞網） 法證證據強而有力 讓嫌犯難以脫身 

葉鎧嘉透露，這名罪犯在2014年時原本一度否認強姦指控，但後來因法證證據確鑿，無從辯解才放棄抵賴。

他最終被判監禁16年半、鞭刑18下。

葉鎧嘉表示，法證醫學檢驗尤為重要，因為警方會通過醫護人員從受害者的私密部位採證，檢驗結果能讓警方又或是法官去跟受害者或嫌犯的說辭做對比，然後做出判斷。

使調查過程更有效 

刑事偵查局嚴重性罪案組組長莫哈末阿敏副警監也指出，法證醫學檢驗不是唯一的定罪工具，但它有助於讓調查過程更有效，使案件在法庭上更具說服力。

莫哈末阿敏是2019年克蘭芝清潔客工強姦女大學生案件的調查官。他透露，警方當年在事發不久後就接獲通報，隨即展開調查工作，包括調閱案發地點附近的監控器，以及對附近住宅和客工宿舍的居民進行問話，並從受害者私密部位和衣物採集法證拭子等。

警方過後根據調查鎖定了數名嫌疑人，結果有一人的DNA跟受害者身上的吻合。

他指出，這起案件體現法證醫學檢驗的重要性，也令警方調查工作更有效。「當年警方需要進行的調查工作非常多，法證醫學檢驗只要能找出任何線索，對案件來說就是一項進展。」

他說，當時警方在24小時獲取嫌犯DNA信息，隔天正式逮捕嫌犯。

另外，他也透露，這名嫌犯當初也曾試圖否認指控，不過最終不得不在法證證據面前低頭。

他說：「在這起案件中，我們通過調查工具鎖定了嫌犯，但最後的『致命點』（final nail in the coffin）是法證醫學檢驗結果。」

這名男子最終在法庭認罪，去年被判監16年和打鞭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