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酒駕撞車教唆妻子頂罪，新加坡男子獲刑並禁駕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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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7
Source: 獅城新聞

40歲男子洪國誠（譯音）無有效駕照且酒後駕車，在停車場擦撞貨車後，竟教唆妻子出面頂罪，自身則向警員謊稱是乘客。1月16日（星期五）上午，洪國誠承認四項罪名，被判處坐牢13周零兩天、罰款8000元（新加坡元），同時六年內不得持有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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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發生於2022年5月3日晚9時07分，地點位於新加坡宏茂橋3道第122座停車場。當時洪國誠駕駛父親的車輛在停車場內移車，因疏忽大意擦撞到一輛羅厘（貨車），造成羅厘車身出現刮痕。

警員抵達現場後，洪國誠刻意隱瞞實情，謊稱妻子才是肇事司機，自己僅是后座乘客。他編造說辭稱，碰撞發生後，妻子因是新手且受驚嚇，兩人便在車內互換了座位，之後他才從駕駛座下車與羅厘司機溝通。

警員隨後向洪國誠的妻子問話，對方起初也附和謊言，聲稱是自己開的車，事發後與丈夫換位，之後從后座下車步行回家。她還表示，是丈夫打電話叫她返回現場，抵達時看到多名警員，便主動向警方承認自己是駕駛員。然而事實上，事發時洪國誠的妻子根本人在家中，兩人均向警員撒了謊。

警員當場察覺洪國誠身上帶有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每100毫升呼吸中酒精含量達57毫克，遠超35微克的法定標準。調查進一步發現，洪國誠當時並未持有有效駕駛執照。

同年5月5日，洪國誠被要求配合進一步錄口供時，才交代了部分實情：事發前他曾開車前往朋友家、咖啡店、便利店等地，之後將車停在該停車場，與朋友在車內飲酒。朋友下車上廁所期間，他駕車去接應並移車時，不慎撞到羅厘。

即便如此，洪國誠仍試圖隱瞞教唆頂罪的細節，謊稱並未指使妻子冒充駕駛員，聲稱是自己通知妻子到現場，對方主動撒謊幫忙頂罪。但經查證，實際是洪國誠通知妻子前往事發地點，明確要求對方為自己頂罪。最終，洪國誠對兩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一項違反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均認罪伏法，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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