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丹星偽證案上訴完成審理  高庭12月4宣判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7MwWb
Published: 2025-12-04
Source: 獅城新聞

![畢丹星偽證案上訴完成審理  高庭12月4宣判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5073.avif?0)



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就兩項向該國國會特委會作偽證罪提出上訴後，當地高庭12月4日宣布判決。（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莎謊門」事件將迎來關鍵結果，新加坡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就兩項作偽證罪提出上訴後，當地高庭12月4日宣布判決。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家法院於今年2月17日，裁定畢丹星（49歲）向該國國會特權委員會撒謊的兩項罪名成立，各罰款7000元，共1萬4000元。

他就罪成和刑罰上訴，新加坡上訴庭法官莊泓翔11月4日完成審理後，宣布擇日發表裁決。根據新加坡法院上周公布的案件排期，宣判定在12月4日。

案件源於2021年的「莎謊門」事件。當年8月3日，新加坡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在該國國會上，聲稱3年前陪一名性侵受害者報案時，警員對受害者做出不當評論。

同年10月4日，她再次重複謊言，直到11月1日才向該國國會承認撒謊並辭職。

作為新加坡工人黨領袖及黨秘書長，畢丹星被指在兩個關鍵日期向辣玉莎提供指導，卻在12月該國國會特委會聽證會上，作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

這包括：

8月8日，畢丹星連同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和副主席費沙會見辣玉莎，他供稱告知辣玉莎必須在「某個時候」向國會澄清謊言，但辣玉莎和兩名團隊成員稱，畢丹星要她「把事情帶進墳墓」，即永不透露實情。

10月3日，新加坡國會開會前一天，畢丹星再次會見辣玉莎。他稱告知辣玉莎若承擔責任並作主，不會對她加以評判。辣玉莎則稱，畢丹星告訴她，國會開會可能提到她說謊的事，如果她選擇繼續不實陳述，他不會對她加以評判。

新加坡國會特委會聽取各方證詞和證據後認定，畢丹星在聽證會上作偽證，並認為他在辣玉莎重複謊言中起主導作用，隨後交由當地警方調查，新加坡總檢察署於2024年3月提控畢丹星兩項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的控狀。

新加坡國家法院承審法官陳樂熊今年2月裁定，畢丹星向特委會說明處理不實陳述時故意說謊，證據顯示他「從未希望辣玉莎澄清（她的）謊言」，並在促使她繼續撒謊方面有「直接且密切的參與」。

上訴庭法官莊泓翔審理上訴時，關注兩大爭議：

一、「把事情帶進墳墓」──8月8日會議是否真有這麼說。辯方指辣玉莎不同場合描述不一，有版本未提及這句話，但法官認為，不能僅因她用詞不一，就認定畢丹星沒說過。

二、「我不會加以評判你」──10月3日會面時的語境與含義。雙方都同意畢丹星說過這句話，爭議在於他是鼓勵坦白，還是默許繼續說謊。法官認為，這句話更符合對方可能繼續錯誤行為的情境，而非鼓勵糾正。

控方指出，畢丹星在8月8日至10月3日關鍵8個星期期間，未採取任何行動澄清謊言，顯示辣玉莎所稱的「帶進墳墓」說法可信。法官也質疑，如果畢丹星真心認為謊言須澄清，為何在關鍵期間未採取任何行動？

針對上訴結果的潛在影響，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畢丹星會希望上訴成功，以解除「說謊者」的標籤。

他說：「本屆國會任期剛開始，若上訴駁回，對他個人、反對黨領袖辦公室，以及工人黨的聲譽都會造成重大損害，國會也可能會譴責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