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私召車內 斷片 司機不舉 改逞指欲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7Y09A
Published: 2020-09-2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9日訊)已婚私召車司機被指趁一名19歲女乘車醉倒車內時，性侵、非禮和企圖強姦她。司機不認罪，案件今早開審。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5月19日凌晨4時46分前，事件發生在被告車內，當時車子停在巴西立惹蘭羅央勿剎（Jalan Loyang Besar）一帶。

被告是46歲的陳耀新（譯音），已婚並與妻子育有3名孩子，案發時是一名Grab私召車司機。他面對3項控狀，指他性侵、非禮以及企圖強姦一名19歲少女。

據控方開庭陳詞顯示，受害少女在案發前一天傍晚，與朋友到實里達航空園一帶的酒吧喝酒，少女間中一共喝了5杯啤酒。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9/20200929CPKK34b_SINGAPORE_GRAB_CAR_DRIVER_SEXUAL_ASSAULT.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9/20200929CPKK34b_SINGAPORE_GRAB_CAR_DRIVER_SEXUAL_ASSAULT.jpg)[![少女私召車內 斷片 司機不舉 改逞指欲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0/16500460.avif?1619429298)](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9/20200929CPKK34b_SINGAPORE_GRAB_CAR_DRIVER_SEXUAL_ASSAULT.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9/20200929CPKK34b_SINGAPORE_GRAB_CAR_DRIVER_SEXUAL_ASSAULT.jpg)

[](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9/20200929CPKK34b_SINGAPORE_GRAB_CAR_DRIVER_SEXUAL_ASSAULT.jpg)被告被指趁一名19歲女乘車醉倒車內時，性侵、非禮和企圖強姦對方。（檔案示意圖） 

少女朋友見她喝到爛醉，於是電召被告的車送少女回家。少女在車裡不停哭泣，被告問她是否與男友分手，但少女沒有回答。

被告將少女送到住家公寓外，他看到少女進不了公寓，還蹲在地上，於是將她帶回車裡去，少女對之後發生的事沒有印象。

被告則稱，少女在車內用頭撞車窗，還用手錘胸口。他開始翻找少女物件，希望找到少女住址後送她回家，不過在過程中，用手指侵入少女私處，還企圖與她發生性關係。

可是被告無法勃起，最後將車子開到偏僻小路，再非禮少女胸部。他企圖用手指侵入少女私處，但少女將被告的手推開。被告最後將少女送入公寓。

少女之後走進公寓泳池廁所，但不知為何又走到公寓外，直接躺在路中央。

有公眾發現少女倒在路上，撥電報警。

## **驗出被告DNA**



少女酒精含量超標，被發現時沒有穿內褲，胸罩內側驗出被告的DNA。

控方表示，少女被發現時，沒有穿安全褲和內褲，她也不記得誰將它們脫下。少女之後被送到樟宜綜合醫院，被驗出每100毫升血液含有26毫克的酒精含量。

根據醫生計算，少女在案發當天凌晨3時，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可達到132.2至155.9毫克。

醫生也指少女因酗酒可導致「酒後失憶」（alcohol blackout），不可能同意與被告發生性關係。

少女胸罩內側還驗出被告的DNA，被告內褲驗有精液，以及少女的DNA。

## **趁少女醉倒干案**



控方表示，被告可能以少女同意發生性關係為辯護理由，但控方指少女當時喝到爛醉，在車內行為不正常，而被告趁機干案。

被告目前已不是Grab私召車司機，他也沒有否認對少女做出被指控的性行為。

控方表示，被告或以少女同意發生性關係為辯護理由，不過控方指出，少女朋友將她送進被告車內前，曾告知被告少女已喝醉，少女在車內不停哭泣，下車後無法獨自進入公寓，這種種跡象顯示少女當時明顯已喝醉。

控方指被告是被性慾沖昏了頭，趁少女醉倒後干案。

案件在截稿前還在續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