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搬走前偷複製鎖匙 大馬男偷光下一租客的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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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0-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6日訊）大馬籍租客搬走時偷偷留下複製鑰匙，之後兩次返回前屋主的住家偷走新租戶價值上萬元的LV名牌手錶、戒指和手鍊等，昨天被判坐牢12個月。

被告梁志祥（29歲）面對兩項偷竊罪，昨天認罪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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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18/10/20181027fb808ta-curi181026wb4.jpg)梁志祥被判坐牢12個月。（海峽時報） 

案發去年8月和12月26日，地點是大巴窯1巷第159座組屋11樓一單位。被告曾租住那裡，因此有機會留下單位的鑰匙。

根據案情，去年12月26日上午9時，被告用私藏的複製鑰匙，進入事發單位，當時新租戶許清康（31歲）不在房裡，被告逕自打開他的房門，偷走他放在睡房裡的多件LV名牌物品，包括一個價值7000元（2萬1000令吉）的手錶、一個價值1000元（3000令吉）的小包包、一個價值800元（2400令吉）的墨鏡、一條價值600元（1800令吉）的皮帶，總值9400元（2萬8200令吉）。

另一項控狀顯示，被告也曾於去年8月潛入單位偷走許清康價值分別為500元、400元和400元共1300元（3900令吉）的LV戒指和兩條手鍊。

警方最後找回他偷走的9400元財物。

被告求情說他已知錯，他和失主是朋友，他也沒造成對方損失，事後向他道歉，兩人目前還是朋友。

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2個月，也允許他暫時保釋外出處理私務，下個月8日才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Post in:**中國報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