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二房東有多套房子,我住的這一套住經常停水斷電斷網,到中旬房東說這個房子不讓住了,要搬去別的房子,去到另外一套房,住了三天又要搬說是被查了,到他第三個房子過去已經人滿為患了。連客廳都搭的臨時床鋪。
自始至終房東都沒有露面都是指揮給他管房子的來做事。給他管理房子的也是租客,他也解決不了,現在情況是沒有地方住,而且,半個月租金和一個月的押金都拿不回來。
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求大家給我指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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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怎麼說?
老鼠愛小米:二房東的房子,一般租金比較低,租客較多,成本攤下來了。你當初就要有心理準備碰到這些麻煩。你的案子,新加坡很多,經常有發生,報警後警察來了也做不了什麼。
王二寶:這種情況,就是報警,錢一般也拿不回來,也得自己趕緊找房子搬家。
牛牛寶貝123:可以舉報HDB 或 URA
曉林:直接拉著二房東去警局,他不願去就還你押金,否則千萬千萬別放手。
照片:意示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