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恨新加坡」主角超受新加坡歡迎，連警察都給其「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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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4-21
Source: 獅城新聞

「我恨[新加坡](https://www.sgcn.com/)」主角超受新加坡歡迎，連警察都給其「特權」

「我恨新加坡」的主角...來自以色列的亞新（Nuseir Yassin，26歲，暱稱Nas），可謂一個絕對的網絡旅行網紅...

自從來過新加坡以後就愛上了新加坡，更決定帶著自己的女友和整個團隊移民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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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Nas說，製作視頻最重要的不應該是點擊率，而是要享受過程，以及視頻是否傳達了想要傳達的信息。

在過去兩年多環遊世界各地，創辦了面簿頁面「Nas Daily」，每天上載一分鐘長的視頻來分享他的經歷。該面簿頁面目前擁有超過1000萬名粉絲。

Nas製作了10多個關於新加坡的視頻，內容涉及不同課題，包括食物、種族及宗教課題，也介紹樟宜機場和新加坡的護照等。

他在數日前上載的視頻，更是大讚烏節路成為禁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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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不過，有新加坡人曾批評他的視頻過於正面，更是質疑他的視頻獲得贊助。

對於這些負面評論，Nas表示絲毫不在意，並說自己「不可能讓100％的人喜歡」。

「越受歡迎也就表示會有更多人討厭，不過我熱愛製作視頻，也想要通過這些視頻表達我在乎的課題，不會受少數負面評論影響。」

而Nas和女友在本月17號乘坐新航班機從德國抵達新加坡，並開始籌備自己的額新公司。

3月20日曾在Instagram貼文說，自己將[移居新](http://www.zaobao.com/realtime/world/story20190320-941629)加坡，並設立Nas Daily媒體公司。

他說：「三年來到處旅行，居無定所。我終於有個家了。我認為新加坡是個很歡迎人們創業的地方，也是個很好居住的國家。」

...

更沒想到的是，他在新加坡真的很受歡迎...

昨天，Nas在植物園跟粉絲舉行見面會，估計約四五百人到場支持。

目前，Nas暫住在索美塞地鐵附近的服務公寓。

見面會，在植物園生態湖（Eco-Lake）旁的草坪舉行，活動定在下午4時開始。雖然3時多仍下著毛毛細雨，但是有100多人仍撐著傘等待，天氣後來好轉。

人氣也更加的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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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看來Nas在新加坡還真受歡迎...

不過，Nas也備受質疑...就是新加坡警方對他開了「特權」...

警方表示，Nas是以「名人」身份與粉絲見面，這不屬於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因此無需在公共秩序法下申請准證。

![「我恨新加坡」主角超受新加坡歡迎，連警察都給其「特權」](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07/15077082.avif?1589868835)





（圖:來源自網絡）

警方解釋，Nas粉絲見面會的性質不屬於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不需要在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下申請准證。

這只是網絡名人與粉絲的一般見面活動，無需申請准證。

澳大利亞男星海姆斯沃斯（Chris Hemsworth）和新加坡藝人范文芳曾分別於去年在濱海灣金沙，以及前年在Bugis Plus購物中心舉行過粉絲見面會，警方當時也都沒有要求他們申請准證。

不過警方指出，由於Nas的見面會計劃播放錄製音樂，因此他申請了公共娛樂執照（Public Entertainment License）並已獲批。

Nas的活動符合了公共娛樂執照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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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至於網上關於新加坡區別對待Nas、對他過於偏袒的說法都是「不實且毫無根據的」。

新加坡認為，這些傳言是「惡意要破壞公眾對公共機構的信心」。

警方解釋，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包括：對某種政見、個人、組織或政府提出支持或反對的活動；宣傳某個訴求或運動；以及紀念活動等。這些活動都必須在公共秩序法下申請准證才能進行；或者只要符合相關條件，這些活動也可以在芳林公園演說角落舉行，無需申請准證。

看看！看看！

一網紅來新加坡還搞出這麼多事情...真應了那句老話——

人怕出名豬怕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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