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歲安哥求歡被拒動粗，67歲老妻報警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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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6-22
Source: 獅城新聞

76歲老漢大白天向67歲老妻求歡，不滿被拒還被趕出睡房，惱羞成怒對妻子動粗，妻子報警捉夫。

被告是76歲的洪文忠，面對4項控狀，指他分別在2015年和2017年間，兩度違反人身保護令並兩度蓄意傷人。被告早前已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媒體《聯合晚報》報導，案情顯示，2015年11月10日下午約3時，被告拿著幾件雜物回家後，把物品放在門邊，67歲妻子顏春霞（譯音）認為雜物擋路，要求被告移走不果，於是自己動手移掉雜物，兩人為此大吵。

夫妻倆越吵越烈，被告用力抓住並扭傷妻子的左手腕，直到妻子喊痛才放手。被告隨後進入廚房吃午餐，妻子則返回睡房看電視節目。

到了下午約4時，被告突然進入睡房，要和妻子發生關係，但妻子拒絕並叫他離開房間。被告為此勃然大怒，與妻子扭打起來，過程中撞倒妻子，被告過後出門下樓。

兩人之間的矛盾並未就此結束，去年2月3日早上約7時30分被告把從組屋樓下撿來的玩具帶回家，結果又被妻子扔掉，兩人再度陷入激烈爭吵。被告先是撿起一張按摩椅甩在妻子面前，再將另一張滑輪椅推向她。

妻子沖向窗口高聲呼救，被告則用力拉開她，導致她跌倒在地。妻子說要報警時，被告阻止並威脅說會把她的手機丟掉。被告事後出門上班，晚上回到家時，妻子馬上報警求助。

被告目前保釋在外，案展7月判刑。若被告違反人身保護令罪成，可判罰款高達2000元，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則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洪文忠接受媒體受訪時指出，他和妻子結婚50多年，兩個孩子已成家立業，兩人早前更當上阿公阿嬤，本想好好和老伴共度餘生，不料一把年紀竟鬧上法庭。

他坦言自己有撿拾和收集舊物的習慣，客廳因此堆積不少雜物，妻子為此十分不滿，經常罵他是「加龍古尼」，還自作主張丟掉他的東西。

「我曾經撿回一個電子琴，打算送給孫子玩，她沒問過我就直接扔掉，我去樓下查看垃圾桶時，發現電子琴已經被弄斷了。」

他也說，自從孩子十多年前搬走以後，夫妻倆吵得更凶。妻子已在2010年5月27日成功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他施家暴。

**老漢承認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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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漢承認所有指控，目前夫妻倆雖然還是同住一個屋檐下，但儘量「少見面，少摩擦」。

談及婚姻觸礁的緣由，洪文忠嘆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他承認所有在法庭上面對的指控，並表示願意接受相應判刑。

**「我目前也在接受輔導，希望案件能儘快告一段落」**

他透露，過去10多年來，他一直在客廳打地鋪睡覺，妻子則睡在房間裡，兩人雖同居卻各自生活。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他也儘量少和妻子碰面，每天早上都會出門散步，然後在圖書館讀報紙、雜誌等，直到傍晚時分才回家，妻子也會回到房間內看電視、休息。

他說，兩人見面的時間少了，摩擦也就自然減少，這對雙方都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