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印度籍公民因為涉嫌窩藏非法移民,分別在昨天(27日)被控上法庭。移民與關卡局強調,嚴正看待任何窩藏非法移民的行為。有意出租房屋的公眾,也必須盡責核實潛在外籍租戶的身份,以確保他們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合法的。
移民與關卡局發文告表示,針對三起不同案件,提控三名涉嫌窩藏非法移民的印度籍公民。
被告一:Patil Shubham Bhagwan(簡稱Patil)
27歲的印度籍公民Patil,被控窩藏19歲的印度籍男子Sharma Kartik(簡稱Sharma),且罔顧他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否合法。Sharma在探訪准證去年9月8日到期後,仍然非法滯留新加坡。
移民局的調查發現,Patil涉嫌允許Sharma在去年9月到今年4月期間,居住在他位於菜市路(Chai Chee Road)的單位。Sharma之後被定罪,並處以4000元罰款。他在服刑後已被遣送出境,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被告二:Laddi
31歲的印度籍公民Laddi,被控窩藏31歲的印度籍男子Gulshan,且罔顧他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否合法。Gulshan在探訪准證2023年4月5日到期後,仍然非法滯留新加坡。
移民局的調查發現,Laddi涉嫌允許Gulshan在去年12月到今年5月期間,居住在位於義順環路(Yishun Ring Road)的一個單位內。Gulshan之後被定罪,並被判坐牢16個星期和鞭刑三下。他在服刑後已被遣送出境,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被告三:Chumber Dheeraj Kumar(簡稱Chumber)
37歲的印度籍公民Chumber,被控窩藏36歲的印度籍男子Sidhu Harpreet Singh(簡稱Sidhu),且罔顧他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否合法。Sidhu在探訪准證今年4月30日到期後,仍然非法滯留新加坡。
移民局的調查發現,Chumber涉嫌允許Sidhu在今年5月至8月期間,居住在位於惹蘭魯馬丁宜(Jalan Rumah Tinggi)的一個單位內。Sidhu之後被定罪,並處以4000元罰款。
移民與關卡局表示,對任何窩藏非法移民的人採取堅定立場。罔顧後果或明知故犯窩藏逾期逗留者和/或非法入境者,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六個月、且不超過兩年,以及罰款最高6000元。
因疏忽窩藏逾期逗留者和/或非法入境者,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罰款最高6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當局也強調,有意出租房屋的公眾,必須盡責核實潛在外籍租戶的身份,以確保他們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合法的。
出租房屋者必須檢查租戶的移民或工作準證原件,同時對準證上的個人資料和租戶護照原件上的資料進行核對,並向簽發證件的有關當局核實准證的有效性。例如,工作準證需向人力部核實;學生准證(Student's Pass)和長期探訪准證(Long-Term Visit Pass)則需向移民與關卡局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