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表示,對於在巴士或轉換站內弄髒環境等更嚴重的違規行為,最高罰款可達5,000新幣。
根據將於本周三(9月23日)起實施的新規定,新加坡公共巴士乘客若出現「滋擾和干擾行為」,將面臨最高500新幣的罰款。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周一(9月21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這包括大聲播放音頻以及將腳擱在座位上。

對在巴士上造成「滋擾或困擾」的乘客進行罰款
LTA表示,根據新的《2026年巴士服務業(行為與活動控制——公共巴士)條例》和《巴士服務業(行為與活動控制——巴士轉換站)條例》,對給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困擾」的乘客將處以罰款。
巴士上屬於此類描述的行為包括:
將腳擱在座位上
大聲播放音頻
亂扔垃圾
吃東西或喝飲料
上述違規行為的最高罰款金額為500新幣。

罰款同樣適用於巴士轉換站和終點站的滋擾行為
LTA指出,新規定不僅涵蓋巴士車廂內,還包括巴士轉換站和終點站內的滋擾及干擾行為。
因此,對於「更嚴重的違規行為」,如對其他通勤者造成阻礙或危險,以及弄髒這些場所的任何部分,將處以最高5,000新幣的罰款。
LTA強調,這些處罰標準與現有的《快速運輸系統條例》保持一致,旨在鼓勵在公共運輸設施中採取「積極的通勤行為」,從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體貼且更愉快的公共運輸環境」。

巴士司機可要求干擾乘客下車或報警
LTA表示,根據運輸條件,如果乘客行為具有干擾性,巴士司機有權建議其停止該行為。
不配合的乘客可能會被要求下車;如果仍然拒絕配合,巴士司機可以聯繫巴士運營控制中心尋求幫助。
此外,LTA補充道,在「極其嚴重的情況下」,司機還可以報警。
其他工作人員(如檢票員和巴士轉換站工作人員)還可以向涉嫌違規的人員發出行政違規通知書(NOO)。
不過,LTA指出,為了「不影響其安全駕駛巴士的核心職責」,巴士司機將沒有權力直接發出行政違規通知書。
LTA將對收到行政違規通知書的人員進行調查。

處理健康狀況特殊人群時將保持裁量權與公平性
LTA表示,公共巴士運營商在處理不體貼的通勤者時將行使「裁量權並確保公平」。
特別是在處理患有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的人員時,LTA指出:
LTA將繼續與公共運輸運營商及社區利益相關者合作,鼓勵體貼行為,同時對滋擾和干擾行為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所有乘客都能獲得更好的通勤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