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酒後攜刀出門,途中與一名送餐員發生爭執,隨後竟亮刀劃傷對方臉頰及手腕,導致送餐員毀容。
被告薩蘭拉傑(23歲)面對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及攻擊性武器法令,以及使用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等7項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被判坐牢19個月10周,外加鞭打7下。
案情顯示,事發在今年2月5日凌晨1時許,地點在廟彎第50座組屋附近。受害者案發時21歲,是一名兼職送餐員,月收入約500元至1000元。
《新明日報》報導,案發當天,被告在家裡飲酒後將一把刀子藏在口袋內,隨後前往廟彎一帶。當時受害者正與3名友人聚在附近的遊樂場,被告上前與其中一人交談。
受害者隨後向被告喊話,兩人爆發口角並演變成肢體衝突。期間,受害者數次揮拳毆打被告,被告也還手,隨後更掏出刀子朝受害者的臉部及左手腕划去。被告干案後逃離現場,並丟棄了兇器。
受害者事後被送往新加坡中央醫院急診室,接受了左手腕傷口清創、受損組織修復以及左臉頰裂傷縫合手術。他共住院3天,出院後複診3次,並獲得30天病假,期間因無法工作而遭受收入損失。
休假30天後,受害者在用左手轉動電單車油門時,左手腕仍會感到陣陣刺痛,不得不縮短送餐工時,影響了經濟來源。直到今年8月,受害者還是沒有完全恢復左手腕的活動能力,用力過大就感到疼痛,臉頰上也留下永久傷疤,造成毀容。

被告薩蘭拉傑用刀劃傷送餐員臉頰和手腕,導致對方毀容。(檔案示意圖)
警方上門緝拿 他躲進衣櫥內
警方上門緝拿被告,他竟躲進衣櫥內試圖躲避搜查。
案發後,警方循線追查至被告住家。當時一名男子謊稱被告不在家,但警員進入單位搜查後,赫然發現被告就躲在衣櫥里。
案情也顯示,被告2024年10月17日醉酒後在家裡和乾爹大吵,相互揮拳。警方到場時,被告馬上逃離,在一小時半後才折返。他在組屋樓下遇到警員時,竟要求先讓他吸煙,藉此拖延被逮捕。
被警告時,他還把香煙吐在警員胸口,接著大喊大叫辱罵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