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家法院。(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涉嫌在巴耶利峇中心辦公樓踢傷一名男子後,搶走14萬元現金。他落網後昨天被控上法庭。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控狀,26歲的被告諾納甲(Noor Najat Bin Alwi)被指於本月9日上午11時55分左右,在巴耶利峇中心辦公樓,夥同兩名男子莫哈末拉欣(Mohamed Rashin Shaalam S/O Mohamed Yasin)和莫哈末祖法漢(Muhammad Dzoulfarhan Bin Jazali)搶走一名男子的14萬元現金、一副估值約180元的AirPods耳機,以及一件估值約40元的襯衫。
干案時,被告也被指踢了受害者腹部一腳,造成他受傷。
被告昨天被控後,法官下令將他還押中央警署接受調查。案件將於本月18日過堂。
搶劫傷人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監禁5年至20年,以及鞭刑不少於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