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律師利用改裝的紅酒袋,在袋底戳洞藏入手機,專門尋找穿短裙的女子,在地鐵扶梯上尾隨並偷拍裙底,一個月內至少每周犯案一次,最終被人匿名舉報,被判坐牢4周。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葉逸旭(29歲,譯音)承認一項偷窺罪行。案發時,他是一名律師。
案情顯示,2024年4月時,被告在兀里地鐵站將自己的手機調至錄像模式,再藏入一個從紅酒專賣店購買的黑色袋子內。為了方便偷拍,他事先在袋底戳了一個洞,放入手機後,將手機鏡頭朝上。
被告隨後在地鐵站內物色穿短裙的女子。發現目標後,他便提著藏有手機的袋子尾隨對方。
當受害者踏上向上的扶梯後,被告緊跟其後站在身後,並調整袋子角度,偷拍受害者的裙底風光。
他認為拍攝時間足夠後便停止錄像,隨後折返原處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確定沒有其他目標後,他會在現場查看偷拍視頻並隨手刪除,之後才離開前往上班。
從4月至5月初期間,被告幾乎每周都會以相同手法在該地鐵站偷拍陌生女子。

被告葉逸旭每周至少在兀里地鐵站偷拍一次。(檔案示意圖)
他每次都會先到紅酒專賣店買酒以取得黑色袋子,再在袋底戳洞改裝,犯案後則在當天將袋子丟棄。
有時,被告乘搭地鐵到萊佛士坊地鐵站上班時,也會採取相同手法在扶梯上尾隨女子偷拍,隨後才前往辦公室。
警方於2024年6月7日通過i-Witness平台接獲匿名舉報,指被告涉及偷拍。經過調查後,警方於6月14日將被告逮捕。
稱已離開法律界
被告稱工作壓力大,還患有多種心理疾病,如今已離開法律行業。
控方指,被告在公共運輸站預謀犯案,並養成每周偷拍一次的習慣,要求判監至少2個月。
被告的律師替他求情時稱,被告犯案期間承受巨大工作壓力,與父親關係惡劣,也面對心理健康問題。被告早在2018年底被診斷患有焦慮與抑鬱症狀,2023年8月開始當律師後,因工作繁重長期承受壓力,偶爾還需工作至凌晨5時。他也曾接受心理治療,並於2023年主動求醫。
律師說,被告首次偷拍裙底是在2022年12月女友提出分手後,2024年4月兩人再次分手後,他的情緒非常低落。另外,被告犯案時也患偷窺障礙,影響自制能力,但他對行為感到後悔,被捕後立即承認手機內存有偷拍內容,自2024年8月起未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