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錢！新加坡醫生給患者打「美容針」導致死亡，事後竟試圖掩蓋真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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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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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醫生於周四（5月14日）被判處18個月監禁。此前，他在為一名女性進行美容治療時注射了一種物質，導致患者死亡。

由於乙二胺四乙酸（EDTA）的注射速度過快且濃度過高，導致31歲的劉麗婷（音譯）出現EDTA中毒，隨後引發心臟驟停並死亡。

陳炳儀（音譯）醫生在事後向患者家屬、急救人員和醫生隱瞞了其注射EDTA的事實。法官稱其行為是出於自我保護的「卑劣行徑」。

這名38歲的新加坡籍醫生此前對一項「過失導致死亡但未構成誤殺」的指控提出了異議，但最終被裁定有罪。

## 事件經過



檢方描述，劉女士是一名健康的女性。2019年3月，她前往位於 Bras Basah 的 Revival Medical &amp; Aesthetics Centre 診所進行美容治療。

在事後向衛生部（MOH）提交的陳述中，陳醫生表示，劉女士希望改善額頭上的細紋。

陳醫生最初建議她採用一種與EDTA不同的治療方案，並建議使用雷射治療毛孔。

他聲稱，劉女士詢問他是否提供「螯合療法」（chelation therapy），因為她之前在另一位醫生那裡接受過該療法。

螯合療法是指通過靜脈注射EDTA來治療重金屬中毒。

EDTA是一種強效化學試劑，作為螯合劑或結合劑，可以抑制化學活性。

新加坡美容醫學會此前曾表示，螯合療法並不屬於美容醫學領域，但一些「健康促進診所」主張將其用於健康患者，認為日常飲食中攝入的重金屬會導致健康狀況不佳和早衰。

陳醫生告訴衛生部，他曾告知劉女士她不適合接受螯合療法，但由於她對之前的效果很滿意，因此「堅持」要求進行治療。

在陳醫生注射EDTA後，劉女士突然停止說話，隨後陳醫生意識到她出現了癲癇發作。劉女士最終不幸去世。

在審理過程中，陳醫生的辯護律師（來自 Lighthouse Law 的 Adrian Wee 和 Lynette Chang）辯稱，劉女士可能死於其他原因，例如服用減肥產品。

辯方還表示，在案發時，衛生部並未明確禁止使用EDTA。

律師稱，雖然衛生部曾發函要求所有醫院停止提供螯合療法，但該通知並未下發給私人診所。陳醫生直到劉女士去世且衛生部向其提供副本後，才意識到該通知的存在。

他們還補充說，陳醫生曾嘗試搶救受害者，並撥打了救護車電話，多次前往醫院。

## 法官判定：陳醫生的行為是導致死亡的唯一直接原因



高級區域法官 Ong Hian Sun 認定，陳醫生的行為是導致劉女士死亡的唯一且直接的原因。

法官表示，劉女士在之前的治療中沒有受到傷害，或者陳醫生曾給其他患者進行過類似治療且未造成傷害，這些都不能作為減輕處罰的理由。

Ong 法官指出，陳醫生深知螯合治療存在包括死亡在內的風險，但並未採取任何預防措施來確保劉女士是合適的候選人。

法官表示，在醫患關係中，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完全依賴於治療醫生的決定。

他認為，陳醫生同意為劉女士注射EDTA，在金錢利益的驅動下，「顯然背叛」了患者對他的信任。

Ong 法官還指出，陳醫生在操作過程中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且未接受過任何關於注射EDTA的正規培訓，而該治療已被衛生部禁止。

法官認為，陳醫生在劉女士崩潰後的行為也至關重要，因為他「故意」向家屬、急救人員和主治醫生隱瞞EDTA治療的事實，剝奪了他們獲取關鍵救命信息的機會。

此外，陳醫生在明知注射了禁藥導致患者崩潰的情況下，故意在臨床記錄中省略了相關操作細節。

為了自我保護，他當時也沒有保留任何治療過程中使用的物品。

目前，陳醫生仍註冊在衛生部的執業醫師名錄中。

他將對此次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

因過失導致死亡但未構成誤殺，最高可被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