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擬修正公路交通法 開車時手持手機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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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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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擬修正公路交通法，開車時手持手機屬違法行為。（示意圖：iStock）

內政部在國會提呈公路交通（雜項修正）法案一讀。修正案一旦通過，當局將收緊多項交通條例，包括增設新罪名，加強打擊蓄意危險駕駛，以及涉毒駕駛。

法案建議收緊開車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設備的規定。現行法律下，執法人員必須證明司機在開車時手持設備，並且正在使用，例如打電話或發信息, 才算違法。法案修正後, 車輛行駛時，司機只要手持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通訊設備，就可構成違法。

內政部計劃增設新罪名，嚴懲故意開車危害他人安全，並造成死亡或重傷的行為。例如, 一名司機開車時故意逼近前方的摩托車，不斷貼近尾隨還多次按喇叭，意圖讓騎士陷入危險。隨後汽車撞上摩托車車尾，騎士失控摔倒最終傷重不治。在這種情況下，司機就可能觸犯這項新罪名。

目前, 如果無法證明司機有殺人意圖，或明知行為可能致命，案件一般只能以危險駕駛導致死亡處理，初犯最高監禁八年。

新罪名一旦設立，違法者可面對最高15年監禁，也可能被判鞭刑或罰款。除非法庭認為有特殊理由，否則將被終身吊銷駕駛執照。

法案也擬議增設另一項新罪名，司機開車時如果血液中驗出受管制毒品、可致醉物質或精神活性物質，例如依託咪酯，即使駕駛表現沒有明顯失常，也可能構成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