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77歲的新加坡男子於周一(7月20日)在國家法院出庭,面臨10項指控,主要涉及猥褻未成年人和性侵一名少女。
據指控,這些犯罪行為持續了數年,最終導致受害者懷孕。
在審理過程中,另外三項指控被暫時擱置。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發布了禁令,禁止公布任何可能導致其身份被識別的信息。
家人信任被告照顧受害者
當女孩讀中二時,她的母親被診斷出患有乳腺癌,而父親則忙於工作。
因此,該家庭委託這名男子幫忙照顧受害者及其姐姐,包括接送她們上下學及參加其他活動。
該男子自受害者蹣跚學步起就與該家庭保持著密切聯繫。
儘管女孩最初對他有所警惕,但由於他表現得像一個支持她的傾聽者,最終贏得了她的信任。
在涉嫌犯罪開始時,被告年僅64歲,當時他經營一家公司,從事保險工作,並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僱傭受害者的母親擔任秘書。
大約在同一時期,他還幫助該家庭裝修房屋,並讓他們免費居住在他名下的一處房產中。
受害者14歲時開始不當關係
副檢察官 Tay Jia En 和 Tan Jun Ya 告訴法庭,被告逐漸突破了情感和身體的界限,在女孩14歲時與她建立了不恰當的關係。
法庭獲悉,2012年,在開車送她去補習班的途中,他突然抓住了她的手。
隨後,他升級了關注度,不停地給她發信息,帶她出去吃飯,並在水庫邊親吻她,這些行為使她對他身體上的侵犯變得麻木。
在違反身體界限的同時,他還通過告訴女孩她的父親是個壞人,積極地試圖將女孩與親戚隔離。
他還謊報年齡,聲稱自己只有40歲出頭。
檢方計劃傳喚五名證人,由受害者本人領銜,預計她將作證在不同地點遭到性侵,並在一個停車場死裡逃生,倖免於一次強姦企圖。
持續虐待導致懷孕並強迫終止妊娠
據檢察官稱,被告在女孩2014年滿16歲後仍繼續進行侵入性性行為。
次年年初,這名仍在就讀學校的少女發現自己懷孕了。
2015年2月,在被告的壓力下,她接受了墮胎手術。
被告陪同她前往醫療機構,這給該少女留下了深深的心理創傷。
這段不正常的關係一直持續到2017年下旬,年輕女性最終與他斷絕了聯繫。
在報警前尋求 AWARE 幫助
2019年,受害者在向當局提交正式報告之前,先向非營利組織「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AWARE)運營的性侵關懷中心尋求支持。

如果被判定對未成年人實施猥褻或不雅行為,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處以最高1萬新加坡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判定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或進行性侵入行為,除了罰款外,還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