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為手機遭店員駭入 德士佬縱火燒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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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7-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以為手機遭咖啡店職員駭入，德士司機縱火報復，凌晨火燒咖啡店，造成逾4603元(約1.4萬令吉)損失，昨被判24個月的強制治療令。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去年11月18日凌晨約3時許，在明地迷亞路第27座的一間咖啡店，一名男子涉嫌縱火，共13張桌面被燒得焦黑，電視機與兩電眼被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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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把咖啡店桌子燒得黑漆漆。（檔案照） 

這名縱火犯是楊金福（72歲，譯音），案發時是名德士司機，昨日他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罪狀。

根據案情，被告自前年1月開始，認為他的手機遭上述咖啡店的職員駭入，指他的照片和聯絡號碼莫名被刪除，還收到陌生來電。

被告心懷恨意，計劃放火燒咖啡店，案發當日凌晨，被告碰巧在咖啡店附近，在發現四周無人後，覺得是實行計劃的好時機。

被告返回德士，將兩罐汽油、報紙、布條等物品放入黑布袋中，並把德士停在遠處，步行到咖啡店。

被告先是到二樓的辦公室外潑汽油，再走到一樓，把布條放在一整排的圓桌上，用椅子固定後，倒上汽油，再用打火機點燃布條。

另外，被告也把報紙鋪在圓桌上，倒上汽油後，再一把火燒毀，隨之逃離現場，立刻返回德士，將縱火的物品放在後備箱中。

犯案前，被告從德士下車後，就穿上雨衣，再打開雨傘遮掩自己的模樣。他到了咖啡店後，將圓桌搬到電視機附近，再爬上圓桌遮蓋兩台電眼，試圖掩人耳目。

據日前報道，咖啡店電眼就捕捉到被告企圖用雨傘遮住面容，但期間雨傘滑落，燈光打在他臉上，暴露了他的身份。

德士司機犯案後特地開車到德福巷「毀滅證據」。

被告在載送一名顧客後，知道德福巷有許多工廠，更容易找到垃圾桶，於是特地開車到那一帶，把黑色布袋丟入一個垃圾桶。事後，被告還悠閒地吃了早餐，繼續載客。案情顯示，咖啡店的損失為4602元9角，電視、電眼、桌椅和電子系統全被燒毀，被告最後被判24個月的強制治療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