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群毆男子致死 母一句話點醒 陳家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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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0-1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8日訊）在烏節豪傑大廈謀殺案獲判無事省釋的陳家興坦言，事後感到害怕，但媽媽的一句「敢作敢當」點醒了他，讓他決定要坦誠面對過錯，到警局自首。

《新明日報》連日報道，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7月2日傍晚6時10分左右，31歲男子沙迪斯諾爾遭圍毆，頸項中刀送命。共有六男一女在謀殺罪名下被控，他們是陳雲勝（26歲）、陳家興（27歲）、洪大源（26歲）、蕭玉珍（23歲）、陳顯揚（28歲）、盧文聰（25歲）以及陳宏升（22歲）。

不過，除了陳顯揚外，其他6名被告的謀殺罪隨後都被減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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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10/20201018CPKK19c_SINGAPORE_GROUP_FIGHT_MAN_DEAD_201018sm7.jpg)陳家興。（檔案照） 

涉案的其中一名男被告陳家興，原本仍面對一項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的罪行，但審前會議後被判無事省釋（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只接獲「有條件警告」，不能在12個月內犯法。

陳家興受訪時說，他在逃跑的那一刻，看見死者跌倒，原以為死者或是暈倒，從沒料到事情會嚴重到鬧出人命。

他坦言，事發後感到害怕，不知所措，並撥電告知母親。

「我向她大概敘述了事發經過，她既震驚又擔心，但還是堅持公私分明的做人原則，並告訴我，做錯事就要承擔，要敢作敢當。雖然我當時很怕，但她的那番話也給我勇氣，讓我坦然面對。」

他坦言，他已經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日後會更加珍惜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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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10/20201018CPKK19c_SINGAPORE_GROUP_FIGHT_MAN_DEAD_201018sm8.jpg)電眼畫面顯示，當時陳家興阻止友人毆打背後的受害人。（檔案照）

## **3關鍵決定「無事省釋」**



受訪律師指出控方考量一般有3關鍵：被告罪責輕重程度、有無案底以及辯方陳情，以決定「無事省釋」。

藍國慶律師說，一般上若被告涉及事件的程度低，罪責（culpability） 也應較低，這些都是控方會考慮的因素，而伴隨的「有條件警告」（Conditional Warning），一般上的條件是，如果被指控者在一兩年內犯罪，控方可以重新就案件及新罪行一同展開法律行動。

資深律師陳其玉也指出，被判無事省釋不等於無罪，通常出現2種情況；控方日後一旦掌握足夠證據，或找到相關證人，還是可以再提控，又或者當事人如果觸犯有條件警告也可面臨提控。

此外，藍國慶說，控方也會考慮被告是否有無案底及其行為表現。若被告的行為良好，並極力配合警方的調查，控方也會將這些因素納入考量。

而陳其玉律師說，每一起案件不同，當案件涉及很多人時，每個人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也有輕重之分，因此罪責各有不同。另外，控方也會針對辯方陳情做出考量，並在綜合種種因素後才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