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嫂代付舊情人醫藥費　追討不果入稟法院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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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9-09
Source: 獅城新聞

![阿嫂代付舊情人醫藥費　追討不果入稟法院索求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9/17293674.avif?1694178027)





（新加坡訊）一對舊情人40年後重逢，女方見男方又病又窮，替他還了10年共12萬新元醫藥費。女方之後生病，需要錢付醫藥費，要男方還錢時，對方卻只還了4500新元，氣得她入稟法院索要餘款。

起訴人黃萍慧和答辯人王斯穎曾在1968年交往，兩年後分手。時隔40年，兩人於2010年再次聯繫上，黃萍慧發現舊情人陷入經濟困境，身體健康也不好。

從2011年到2021年之間，黃萍慧替王斯穎還了12萬新元的醫藥費、信用卡帳單以及車子的保修費等。

根據判詞，黃萍慧稱，雙方同意那12萬新元是王斯穎向她借的，黃萍慧要對方償還的時候再還，所以她認為是個貸款，但王斯穎卻認為那是「愛的禮物」。

去年2月，黃萍慧因需要錢繳付醫藥費，開始向王斯穎索討這筆錢，隨後和對方達成協議，讓他每月500新元定期償還其中的3萬5000新元，餘額則在今年1月付清。

可是王斯穎只還了4500新元就停止償還，黃萍慧只好入稟法院索賠其餘的11萬5500新元，並於去年11月28日向王斯穎發出索賠狀，給他21天的時間回復。

王斯穎在截止日期過了一天才做出回應，黃萍慧已在同天取得缺席判決。王斯穎於是申請撤銷缺席判決。 

法官認為，答辯方過了期限才回應的行為，並沒有嚴重到要剝奪他失去被聆聽的權利，最終撤銷缺席判決。

法官說，雖然答辯方沒能證明兩人是情侶關係，但可見兩人關係親密。雖然起訴人反駁，指從兩人的短訊對話中可證明這筆錢是貸款，但法官卻認為頂多能確定答辯方答應歸還部分款項，而起訴人從未提那是貸款，都稱是「給的錢」。另外，答辯方也指答應每月還500新元是出於好意，當是幫訴方抵消醫藥費。

針對過了有效期做出回應，法官認為答辯方僅遲一天，並沒有過分或不合理到得拒絕撤銷缺席判詞的申請。

此外，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答辯方遲一天回應就能從中獲利，申請撤銷判決的期間也沒有阻止起訴人索賠或是解決問題。

基於答辯方提出此案仍有多個得進一步審理的問題，以及缺乏充分理由，法官最終撤銷缺席判決。（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