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FMA出手！趙瑞被罰：新加坡總檢察長重聘文章被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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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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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新加坡律政部於3月23日發布糾正指令，針對《在線公民》（The Online Citizen, TOC）出版人趙瑞（Terry Xu）及其台灣子公司妙一科技（Miao Yi Infotech），就其3月9日發表的一篇關於總檢察長黃永志（Lucien Wong）重聘的報道，提出正式更正要求。

該文章在多個平台發布，被指包含多項不實陳述。律政部要求趙瑞與TOC在《在線公民》官網、Heidoh網站、TOC的Facebook與Instagram頁面，以及《海峽時報》上發布更正公告。公告須明確指出：「原文傳達了錯誤的事實陳述」，並附上政府官方澄清連結。

**三大爭議點，政府逐條駁斥**

律政部指出，文章中存在三處關鍵失實：

**第一，黃永志未迴避「38號奧克利路」收購案？**

趙瑞在文中聲稱，黃永志在涉及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故居「38號奧克利路」強制收購案中，從未主動迴避。但政府澄清：黃永志與李光耀之子、資深部長李顯龍，早在數年前該議題成為公眾焦點時，便已主動迴避相關事務——包括此次強制收購。

「任何暗示黃總檢察長在此類事務中存在利益衝突的說法，均毫無根據。」政府在Factually官網明確強調。

黃永志現年72歲，自2017年起擔任總檢察長，並於2026年1月14日獲任命第四任期，任期將延續至2029年。

**第二，李顯龍未讓林秀梅追問？**

趙瑞稱，在本月國會辯論中，工人黨主席林秀梅被「禁止」就總檢察長重聘程序提出後續問題。但政府指出，律政部長顏通明早在3月2日已回應林秀梅的提問，並明確表示：「在顏部長回應後，林秀梅與其他五名議員一樣，被允許提出後續問題。」

官方記錄顯示，林秀梅當場提出兩個問題，顏通明均當場回應。政府也強調，林秀梅或其他議員仍可隨時提交書面國會質詢。

**第三，總檢察長必須60歲退休？錯誤！**

文章還錯誤暗示總檢察長必須在60歲退休。政府澄清：根據《憲法》，總檢察長可被任命為「特定任期」，此時60歲年齡限制即不適用。即使非固定任期，只要總統在聽取總理建議後自行裁量，亦可讓總檢察長任職超過60歲。

黃永志的重聘，正是由總統尚穆根親自簽署任命。

**更正已發布，但TOC仍「不服」**

經CNA核實，TOC已在原文及社交媒體帖文中添加政府要求的更正公告。但其在更正下方仍附加聲明：「若結合上下文作為分析性與觀點性寫作來看，政府所指的『不實陳述』，實則成立。」

這意味著，這場法律與輿論的交鋒，遠未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