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允彈性工作　大馬人又多一個理由越堤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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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1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允彈性工作　大馬人又多一個理由越堤打工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2/17428185.avif?0)





（新加坡1訊）新加坡政府前日宣布，將在12月1日正式落實新版三方彈性工作安排（FWA）指南，未來員工可要求遠程工作或將工作日改為4天。

這項新指南於周一（15日）由新加坡政府、全國職工總會（NTUC）和新加坡全國僱主協會所組成的工作組發起，並獲得政府接納指南提出的所有建議。

這項彈性工作安排指南也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並適用於所有員工及通過試用期的員工。

三方工作組表示，這些指南將管理彈性工作安排申請的程序，而非其結果，並且強調了商業可行性的必要性。指南將使員工更容易提出彈性工作安排的請求，同時也確保僱主擁有最終決定權。

新工作指南對有意前往新加坡打工的大馬人來說，無疑是一項好消息。因為彈性工作模式與時間，可以極大地緩解大馬人到新加坡工作的通勤壓力。

新加坡人力部長顏曉芳表示，新推出的彈性工作安排指南，將有助於解決新加坡勞動力市場趨緊和勞動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可讓企業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同時，顏曉芳指出，彈性工作安排可讓新加坡擁有更強大的勞動力，並讓希望工作的人可以繼續工作。

「根據我們的估計，在2030年新加坡每4人便有1人年齡超過65歲，而根據2023年的記錄，65歲以上的就業率達30.6%。」

她表示，提供彈性工作安排的工作申請數量，將比那些沒有提供彈性工作安排的公司高出2到3倍。

顏曉芳進一步指出，雖然彈性工作安排是強制性的，但關鍵在於提供工作場所所需的支持，以確保彈性工作模式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目前立法可能不是最適合的解決方案。

**彈性工作量 彈性工作地點 彈性工作時間** 

彈性工作安排包括彈性工作地點，員工可要求在辦公室以外的任何地點工作；彈性時間，總工作時間和工作量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員工選擇不同的工作時間；；彈性工作量，員工可選擇不同工作量並獲取相應的薪水，兼職工作和分攤工作也適用。

三方工作組表示，員工需要考慮其請求對其工作量、工作效率以及其他方面的影響。與此同時，僱主需要盡力滿足這些要求，同時保持生產力，如通過審查工作程序或重新分配工作。

僱主需要設立正式的彈性工作安排申請流程，例如要求員工透過電子郵件向主管提交申請。僱主必須在2個月內對申請做出書面決定，並在拒絕申請時提供解釋理由。

彈性工作安排指南允許僱主在批准申請時考慮與工作相關的因素。若無法實現最初的要求，我們鼓勵僱主尋找其他替代方案。

三方工作組補充，對於非正式的彈性工作安排申請，如口頭提出的申請如果有效，應繼續使用。他們指出，正式申請可能會增加行政負擔，尤其是對於臨時申請而言。

他們表示：「新版彈性工作安排有助於長期安排，同時讓公司有時間調整以保持商業持續性。」

雖然這項新版彈性工作安排指南沒有法律約束力，但三方工作組表示，這是為了避免工作場所的衝突和訴訟，並建立在相互信任和開放溝通的基礎上。各方應試圖在內部解決分歧，並在必要時與公會協商。

如果僱主未能認真考慮員工的請求，被拒絕的員工可以尋求工會或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的協助。TAFEP將聯繫僱主，並引導和敦促他們遵守指南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