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男子因持刀砍傷襲擊其朋友的兩名男子,於1月23日被判處33個月監禁及三下鞭刑。被告何瑞傑面對三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和使用致命武器糾眾鬧事,他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將在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23年9月13日,陳佳俊和蔡嘉宏策劃假裝購買電子煙,意圖在交易時搶走商品並逃逸。9月14日凌晨,兩人帶著一名同夥與電子煙賣家見面後,用警棍襲擊賣家,直到賣家流血才逃離現場。
賣家隨後聯繫了包括被告在內的幾名朋友。被告邀請賣家到他的住處,並召集另外五人商議報復。凌晨2時許,一行人離開被告住處展開行動,被告隨身攜帶了一把刀。儘管他們四處尋找,但未能找到陳佳俊和蔡嘉宏。
不久後,陳佳俊主動聯繫賣家,提議見面解決糾紛,雙方約定在宏茂橋3道第232座的咖啡店見面。被告與另一名友人跟隨賣家前往。凌晨3時49分,三人抵達咖啡店後立即展開攻擊。當時陳佳俊仍手持警棍,被告用刀砍傷他,賣家與友人則用拳頭毆打他。蔡嘉宏趁亂逃離現場。
被告和友人隨即追上蔡嘉宏,並在宏茂橋1道將他截住。被告用刀砍傷蔡嘉宏,賣家則用警棍擊打他。得逞後,被告等人迅速逃離,並在途中丟棄刀具,但最終被警方逮捕。
陳佳俊和蔡嘉宏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其中陳佳俊傷勢較為嚴重,身體多處被嚴重砍傷,受傷部位包括左右腿、左手拇指、左前臂、下背部和頭部,導致他49天無法進行日常活動。
被告的律師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並及早認罪及配合調查。律師還指出,儘管被告攜帶刀具並參與襲擊,但案中的受害者也並非無辜,其中一人手持警棍率先挑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