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當眾扇四歲男童耳光，警方重磅起訴：最高可判六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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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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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於2026年4月7日對一名36歲男子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對一名四歲男童實施故意傷害、使用暴力及蓄意騷擾。

2026年3月6日下午4時50分，KK婦女兒童醫院向警方通報了一起針對四歲男童的疑似襲擊事件。該男童面部遭受重創，臉頰出現明顯傷痕。

經伍德蘭警察分局深入調查，警方於當日鎖定嫌疑人並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在伍德蘭一家學前班外的巴士站，當眾掌摑了這名年僅四歲的孩子。

該男子將面臨以下三項刑事指控：

**依據1871年《刑法》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故意傷害罪**：該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因涉及未成年人，刑罰可加倍——法院有權判處最高達原上限兩倍的懲罰。

**依據1871年《刑法》對14歲以下兒童使用刑事暴力罪**：該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個月監禁，或處以最高1,5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同樣適用「兒童保護加碼」條款，刑罰最高可翻倍。

**依據2014年《反騷擾法案》第3(2)條，蓄意製造騷擾、驚嚇或精神痛苦**：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五千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新加坡警方對所有兒童暴力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嚴懲任何傷害或威脅未成年人福祉的行為。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6日 晚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