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故意重傷他人被拘，真相令人震驚！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8kozK
Published: 2026-01-19
Source: 獅城新聞

2026年1月18日，警方逮捕了一名61歲男子，懷疑其涉嫌蓄意造成嚴重傷害。 

當天下午4時20分左右，警方接到報警，稱在吉隆坡路發生一起蓄意重傷案。據稱，受害者在與該男子發生肢體衝突時遭拳擊頭部，導致嚴重傷勢。 

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監控攝像頭和閉路電視錄像，勿洛警區與刑事偵查部門迅速鎖定嫌疑人身份，並於當日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1月20日出庭受審，面臨依據《1871年刑法典》第325條提起的「蓄意造成嚴重傷害」指控。該罪名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可處以罰款或鞭刑。 

警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零容忍，將堅決打擊任何公然漠視法律的行為。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1月19日 晚上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