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仁軒被裁定失責 須賠IPP司法管理人近2億新元

2024/02/07   •   5109閱
新絲路集團前主席吳仁軒被裁定失責,需向IPP司法管理人德勤賠償近2億新元。案件涉及2019年貿易融資款項,指控其在擔任董事期間疏忽,未能阻止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導致債權人權益受損。詳情請參考相關新聞。

吳仁軒被裁定失責 須賠IPP司法管理人近2億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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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絲路集團前主席吳仁軒醫生。(圖:CNA/Marcus Mark Ramos)

高庭裁定吳仁軒醫生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失責,須向船用燃料供應商Inter-Pacific Petroleum(IPP)的司法管理人德勤賠償1億4604萬美元(約合1億9658萬新元),並支付利息。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在審理這起民事訴訟後,於1月24日裁定IPP的司法管理人——德勤勝訴。他在陳述書中說,若有需要,他將在日後發出完整的裁決理由。

吳仁軒在2020年10月被德勤起訴,指控他在擔任IPP董事期間沒有負起董事責任,並向他追索1億5600萬美元(約2億1201萬新元)的損失。

這筆1億5600萬美元的索賠,是2019年6月和7月的貿易融資款項。起訴人認為,由於吳仁軒的疏忽,未能阻止IPP向兩家銀行申請貸款,導致債權人的權益受損。

55歲的吳仁軒是我國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的兒子。去年9月,他作為新絲路集團有限公司前主席,與其他三人一同被控涉嫌在2018年操縱集團股價,被控違反證券及期貨法令,這起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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