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圖強姦4歲女兒   男子判監13年鞭1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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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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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的被告一共面對5項控狀，包括企圖強姦、非禮和偷窺等，他早前在高庭認罪後，星期一接受判刑。（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少女年僅四五歲就被親生父親企圖強姦，但因擔心被同學排擠和連累母親而不敢吭聲，直至學校老師發現少女手臂滿是自殘的傷痕，才揭發狼父的惡行。

《聯合早報》報道，性侵犯親骨肉的38歲男子一共面對5項控狀，包括企圖強姦、非禮和偷窺等。他早前在高庭認罪後，昨天被判坐牢13年和打鞭16下。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受害人是在2013年的某一天，首次被親生父親即被告性侵犯，她當時只有四五歲。案發當天，受害人的母親在外工作，被告在家照顧受害人和兩個兒子。被告把受害人叫到臥房，讓受害人躺在床褥上用手機觀看影片。

接著，被告脫光自己的衣服，企圖強姦受害人但不成功。他吩咐受害人別把他所做的事情告訴別人，然後帶她到浴室洗澡。

幾個星期後，被告又一次趁妻子不在家的時候犯案。他再次把受害人叫到臥房企圖強姦她，受害人嚇得放聲大哭。被告也承認在這之後，曾幾次嘗試強姦女兒但不成功，他也曾用手機偷拍女兒的私處。

小五上性教育課 受害人才意識到父親行為錯誤 

當受害人升上小學五年級，她在學校上性教育課後才意識到，原來被告對她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受害人大感震驚，並且擔心若把被性侵犯一事說出去，會遭到同學排擠，以及被告可能坐牢，連累母親得獨自扛起養家責任。

2021年，讀中一的受害人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文透露自己被性侵犯，並且把此事告訴她最好的朋友，但受害人仍然沒有報警。隔年，學校老師注意到受害人手臂上的傷痕，受害人於是透露自己因被性侵犯的經歷困擾而有自殘行為。學校輔導員帶受害人去醫院接受檢查，院方隨後報警。

受害人感孤單 覺得沒人能理解她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受害人對於被性侵犯一事感到很自責，為此做出自殘行為，包括用美工刀割傷四肢，單是右邊大腿就有10道傷痕。受害人的日常情緒也受影響，她經常記起被性侵犯的畫面，讓她感到噁心，並且難以專注學習和入睡等。受害人坦言，她感到非常孤單，覺得沒人能理解她的感受。

高庭法官彭康釗下判時斥責被告是預謀犯案，而且在受害人年紀非常小的時候就性侵犯她，對受害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創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