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洗錢案被告張瑞金認罪被判監15個月 保住1300萬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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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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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本地最大洗錢案的45歲中國籍被告張瑞金昨天（30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15個月，他是涉及本案十個被告中第五個認罪被判刑的被告，也是五個被告當中刑罰最重的一個。截至目前，十個涉案被告半數已認罪判刑。

警方在這起案件中，凍結了張瑞金和他母親名下約1億3100萬元的資產，其中90%共約1億1800萬元資產將被充公，意味著張瑞金仍可保住約1300萬元的資產。

被充公的資產中，包括他和母親各自單獨持有的兩棟位於聖淘沙珍珠島價值1550萬元和1600萬元的洋房，其他的被充公的資產還包括現金存款等。

在五個已認罪被判刑的被告中，蘇海金留住約900萬元的資產，蘇寶林取回約700萬元的資產，而張瑞金所能保住的1300萬元資產，可說是當中最多的。另外兩個被告蘇文強和王寶森名下的600萬元和800萬元資產則全部被充公。

張瑞金共面對八項控狀，他今天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三項罪狀，其餘的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張瑞金持就業准證進入我國，他在本地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CIMB)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前後20次共收到1億3817萬9100港元（約2400萬3200新元）的款項，當銀行問起巨款來源時，他謊稱是出售澳門房產所得。

另外，他的同一個銀行戶頭，也分別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存有750萬元港元（約130萬2000新元）和561萬元港元（約97萬4000新元）。

他對這些款項的流入，同樣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

本地去年8月15日爆發最大的洗錢案，涉及金額超過30億元，十個涉案者中的蘇文強和王寶森已認罪各被判監13個月，蘇海金和蘇寶林在認罪後各被判監14個月。

另一個涉案的王水明也已表態願意認罪，他的認罪日期是5月14日。

本案的最後四個被告陳清遠、王德海、蘇劍鋒和林寶英的案件目前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