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芝路火鍋店意外女歌手臉部三級燙傷　索賠5.5萬獲賠11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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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2-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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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女歌手不僅臉部3級燙傷，雙手也被灼傷。 

（新加坡訊） 美芝路火鍋店發生罕見意外，火鍋爐突然爆開，29歲泰國女歌手臉部蒙受三級燙傷，多年後入稟法院索賠5萬5000新元，法官認為索賠數額過低，還建議她參考其他類似案件，最後裁定她獲賠11萬新元。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5年4月4日凌晨3時左右，地點是美芝路的「重慶正宗老火鍋」店。當時，服務生為了阻止火爐頻頻關閉，把紙巾塞入可攜式火爐，結果引發爆炸。

其中傷勢最嚴重的是當時39歲的余秀甄和29歲的泰國女歌手納傑·班查萬(Najai Benchawan)，兩人臉部蒙受三級燙傷，住院兩周。事發時在本地夜店工作的納傑已在2015年9月回泰國。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納傑於2018年向火鍋店發起訴訟。她原本向火鍋店索取5萬5000新元的傷勢和痛苦（pain and suffering）賠償，審理案件的副主簿官認為納傑要求得太少，建議她往上調整索賠數額。納傑因而對此索賠7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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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路的「重慶正宗老火鍋」店2015年4月發生意外。 

**全身多處 永久留疤**

根據判詞，納傑全身有23%的燒傷，右肩膀和左手腕都留有蟹足腫疤痕（keloids），讓她感到疼痛。事發8年後，納傑的臉、胸口、手臂、大腿等多處都留有永久性傷疤。

副主簿官指出，參照類似案例，之前有其他案件的傷者獲償7萬5000新元。

他最後裁定，納傑應獲得9萬新元的傷勢和痛苦賠償，其中包括因傷損失賺錢能力（loss of earning capacity）的2萬新元。

另外，副主簿官也將她在本地支付的1萬9489.38新元醫藥費，以及回泰國後承擔的1600新元醫藥費計算在內，裁定她可獲的2萬0489.38新元的特別賠償金（special damages）。

納傑因此總共可獲11萬0489.38新元的賠償。

**保險公司：最多賠1萬3 副主簿官：低得離譜**

保險公司認為女歌星因傷勢和痛苦應獲不超過1萬3000新元的賠償，副主簿官直言這個數目低得離譜。

火鍋店把賠償事宜交由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納傑在新加坡治療時花了1萬9489.38元，保險公司雖然願意賠償這筆醫藥費，但公司認為只需付1萬3000新元的傷勢和痛苦賠償。

保險公司也認為，納傑該獲得的賠償，應跟一般身體僅有一處被燒傷的人相當。

副主簿官指出，納傑身上的疤痕或許一輩子都無法去除，保險公司低估了納傑傷勢的嚴重性，因此不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

他也指出，納傑身體多處被燒傷，因此公司的估算不恰當。

**轉行當導遊 收入減少**

女歌星臉部受傷、肩膀和手腕留下長久性疤痕，回泰國後做不了歌星，已轉行當導遊。

納傑事發時持半年的短期工作準證，在卡佩芝大廈（Cuppage Plaza）5樓的夜店當歌星，月薪介於1200新元至1300新元之間。

2015年9月回國後，由於傷勢的關係，納傑不便再當歌星，只好轉行當導遊。

納傑能說日語，因此接待的是日本遊客，她的月薪之後減至985新元，之後又再下調至約692新元，只有約在新加坡夜店當歌星的一半。

**另一傷者獲賠10萬**

余秀甄前年已經獲賠10萬新元。

她在前年3月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與火鍋店達成和解協議，火鍋店及其保險公司除了須支付她10萬新元賠償金，也須支付庭費。

余秀甄當時表示，雖然賠償金額不能彌補所有損失，但她踏出法庭的那一刻，還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輕鬆。

時隔6年，她稱看到這類火爐仍心有餘悸，母親為了幫助她克服心理障礙，還曾鼓勵她一同去吃泰國燒烤，但她仍對可攜式火爐有所恐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