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騙3少女回家 性道具性侵 陽痿已婚男 強姦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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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以「工作」為餌騙3少女到家後，再用性道具性侵，已婚男企圖強姦其中1人，卻因為陽痿沒成功，前天認罪。

47歲的華族被告面對10項罪名，包括強姦未成年少女未遂、性侵未成年少女等。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至2021年3月之間犯案。他利用社交媒體Instagram聯絡多名陌生年輕女生，以能夠提供工作和酬勞為誘餌，引起她們的興趣後，再用各種花言巧語騙她們到家裡，然後性侵她們。

四名共13歲至17歲的少女被騙到了他的家，其中年僅13歲的少女身世坎坷，當時住在收容所。

被告通過Instagram聯絡她，稱有「工作機會」，能獲得200元（約660令吉）的酬勞。少女信以為真，問起工作內容，被告卻說得給他「摸」。

少女當時急需用錢，禁不起被告的死纏爛打，答應去對方家。2020年8月20日，被告在家裡用性道具性侵少女，還將全程拍了下來。過程中，他企圖強姦少女，但因為無法勃起而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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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將少女騙上門性侵。（檔案示意圖） 

事後，他將200元現金交給了少女，還交代她不能告訴任何人。去年2月23日，他再次約少女上門將她性侵。

被告用同樣手法共騙4女生，當中只有一人成功逃脫他的魔爪。

有少女在聊天過程中聲明還不是成人，不應該做被告想要的事情，被告卻用各種歪理矇騙女生，還說「我們就不應該顧慮到年紀。」

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已經知錯，稱對方為了對受害者們「表示尊重」，完全放棄陳述任何說法。然而，當法官表示將展期下判後，被告突然說有話要說。

這起案件原本沒有針對被告身分的媒體禁制令，媒體只是不能公開所有受害者的身分，但被告說他也想接受媒體禁制令的「保護」。

被告聲稱，用他的名字就能搜出受害者的身分，又稱孩子在他被逮捕後就得去看精神科醫生，認為孩子不能承受父親罪行公之於眾的打擊。

「我的孩子是無辜的。我不想他獨自一人面對這個世界。」

針對被告要求不公開身分，控方反駁，說被告與受害者們完全沒有關係，不可能有人通過他的名字搜出她們的身分。主控官說，他雖然同情被告的兒子，但法庭的義務是保護案件受害者，而不是被告的兒子。

高庭法官認為，既然被告提出了異議，他有必要確認公開被告身分到底會不會造成受害者身分曝光，因此下達「臨時媒體禁制令」，將案件展期下判。

主控官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3年至16年以及13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