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逮捕令 男子未申報新住址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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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05
Source: 獅城新聞

## 面對逮捕令 男子未申報新住址被罰款



![面對逮捕令 男子未申報新住址被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5/17252420.avif?1688482804)





移民與關卡局標誌。（圖：Aaron Low/今日報）

一名面對逮捕令的本地男子因未申報新住址，被判罰款3700元。

移民與關卡局發布文告表示，去年4月1日，市區重建局通知移民與關卡局，指35歲的新加坡男子陶菲克（Muhammad Taufiq Hidayat bin Kamsin）未申報新住址。

市區重建局之後委派輔警前往陶菲克登記的住址以執行逮捕令，但屋主告知陶菲克已不在那兒居住。屋主還說，她不允許陶菲克用她的地址，作為他的登記住址。

**不申報地址以逃避逮捕**

當局隨後嘗試聯繫陶菲克但無果。事實上，陶菲克當時還面對多個執法機構簽發的緊急公報，其中包括逮捕令；今年3月，陶菲克到交通警察總部自首。 

之後的調查顯示，陶菲克在2021年12月搬離他在坎貝拉的住所。然而，他並沒有在28天內向移民與關卡局報告新住址，因為他當時與幾個執法機構還有未解決的事宜，包括交警和移民與關卡局。

根據國民登記法令（National Registration Act），所有身份證持有人如果改變居住地，必須在28天內，向移民與關卡局報告地址變化。

陶菲克最終被判罰款37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將被判坐牢十天。

當局提醒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他們有責任向移民與關卡局更新他們的居住地址。未報告居住地址變更的處罰，最高為罰款5000新元，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需要報告居住地址變更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此網站 https://go.gov.sg/ic-address 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