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遇上這樣的保姆真的要把錢包看緊，偷偷取錢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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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1-07
Source: 獅城新聞

印度尼西亞籍女傭陪79歲老僱主去洗腎，老僱主把錢包交給她去買早餐，她卻拿他的提款卡盜提現金，半年內偷走6000元。 

被告Patmawati Daun Kuri5日在庭上承認一項偷竊罪，法官在下判時把另一項類似控狀納入考量，判她入獄四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9年5月開始到受害人的女兒家中工作，幫忙照顧他並且定期陪同他到醫院洗腎。受害人每次洗腎時，都會把自己的錢包交給被告，讓她用裡面的現金為二人買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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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豈料，被告陪同受害人提款時把密碼記在心裡，去年1月4日到6月28日趁買早餐時，12次偷偷使用他錢包里的提款卡，**每次盜提500元**。

受害人隨後查看存摺時發現**帳戶出現未經授權的提款記錄**，女兒在去年7月4日替他報案。警方從提款機的監控畫面清楚認出犯案的正是被告，並將她逮捕。

被告辨稱，家人有經濟困難，急需她寄錢回家。但控方指出，被告的供詞出現矛盾，她也無法證明款項是匯給她印尼的家人。他表示，被告尚未歸還盜取的款項，也沒有能力償還，所以控方不會要求法庭發出賠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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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通過刑事法律援助計劃委派給被告的代表律師Tan Kah Tian則懇求法官念在被告是自行認罪的份上輕判她，但法官Wong Li Tien指出，被告是因為知道自己犯案時被閉路電視拍下才認罪的。 

被告也不能算是初犯，因為她不僅盜竊12次，還顯然濫用弱勢群體的信任。被告所面對的控狀的最高刑罰是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