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龍崗花園停車場鬧劇,母親停車後沒熄火,將八九歲大的兒子留在車上,豈料兒子疑誤踩油門,撞上其他轎車。
這起車禍發生在前天早上10時20分,地點是實龍崗花園大道停車場。
《新明日報》報導,面子書網頁SG Road Vigilante前天貼出一輛寶馬撞上另一輛車的畫面,貼文提及駕駛寶馬的母親停車後,沒熄火就下車離開,留下一名八九歲的兒子在車內。

疑男童誤踩油門,結果車子撞上對面車輛。(取自SG Road Vigilante)
「兒子相信是趁母親離開車子時,爬入駕駛座後誤踩油門,導致車輛往前衝撞上對面車輛。」
慶幸當時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
網民說,無論是等人或是裝卸貨物,司機都應該熄火,避免意外發生。
記者昨早走訪現場時,附近咖啡廳職員周先生(23歲)透露,確實曾有車主沒熄火就跑來打包食物、買咖啡或是提款。
不願透露姓名的中藥職員則說,一般上車主都會熄火。
「其實,車主都應先熄火再離開車子,否則一旦出事故,就會殃及他人。」
對此,陳其玉律師受訪時指出,母親離開車子時,應確保引擎已經熄滅,並將兒子一同帶下車,否則兒子也有可能在車內中暑或窒息。
「母親欠缺考量的舉動可能在刑事法典336(b)疏忽行為危害他人的安全條文下被控上庭,但兒子未滿10歲,無法在刑事法典下被控。」
陳其玉律師指出,若兒子年齡介於10歲至12歲,除非心智非常成熟以及罪行嚴重,一般也不會被控上庭。
另據環境保護和管理(車輛廢氣)的廢氣或噪音排放標準條例,只有碰到交通路況問題時,車主才可以在靜止不動時不熄火。
除了交通路況為由,一些特殊情況如冰凍卡車等需要開著引擎的車輛、在排隊、進行維修和修理的車輛,以及執法和緊急部門的車輛都可以不熄火。
這是為了減少空氣污染以及浪費汽油,若違反條例,初犯將面對最多2000元(約6000令吉)罰款,重犯者則面對最多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