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日起 我國落實飲料瓶罐退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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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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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將從2025年4月1日落實飲料瓶罐退費制，到時公眾購買150毫升至3公升的鋁罐和塑料瓶裝飲料時得支付新幣1角押金，退還瓶罐時可取回。（取自《聯合早報》） 

（新加坡訊）新加坡將從2025年4月1日落實飲料瓶罐退費制，到時公眾購買鋁罐和塑料瓶裝飲料時須支付新幣1角押金，押金可在退還瓶罐時取回。

飲料生產和零售商會有3個月過渡期，可繼續銷售未貼上押金標籤的飲料。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星期二（3月21日）在國會為可持續資源（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宣布，飲料瓶罐退費制（Beverage Container Return Scheme）將在2025年4月1日實行，公眾購買150毫升至3公升的鋁罐和塑料瓶裝飲料時得支付1角押金，並可到回收站歸還空瓶罐後取回押金。

鋁罐和塑料瓶占市面上所有飲料瓶罐的約70%，具有高回收價值，也易於收集、壓縮和回收。

許連碹指出，飲料瓶罐退費制在全球許多地區已非常完善，新加坡是首個落實這類計劃的東南亞國家，在亞洲也是最早幾個國家之一。目前，該國的塑料回收率僅為6%，這項計劃有助我國邁向循環經濟，尤其是在塑料回收方面。

國家環境局規定，所有面積超過200平方公尺的大型超市須設立回收站，以方便公眾退還瓶罐。目前，這類大型超市約有400家，占超市門店總數的約三分之二。

當局準備將這項計劃交給非營利、由業界領導的計劃經營者（Scheme Operator）負責，環境局接下來會與它們合作，探討在公共和鄰里場所設立更多回收站，方便公眾歸還空瓶罐。

飲料瓶罐退費制原定2024年中落實，許連碹說，因業界反映希望有更多時間籌備，當局決定延後推行。

新條例生效的首3個月是過渡期，飲料生產和零售商可繼續售賣還未貼上押金標籤（deposit mark）以及無須收取押金的存貨。到了2025年7月1日全面落實時，所有涵蓋在計劃下的預先包裝飲料都必須貼上押金標籤，消費者也得支付押金。

許連碹也說，在考慮公眾的反饋以及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後，當局決定將押金定為1角。根據民情聯繫組的公眾諮詢調查，84%受訪者認為，收取1角或以上的押金較合適。

「較高額的押金將鼓勵公眾參與並推高歸還率，不過，我們也不希望把押金定得太高，造成人們避免購買預先包裝飲料。我們認為，為每個瓶罐收取1角，足以達到80%空瓶罐歸還率的目標。」

當局會在計劃落實後，評估是否有必要調整押金。

除了飲料瓶罐退費制，可持續資源（修正）法案也包含一次用購物袋收費計劃，以及工商業建築的廚餘量的呈報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