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鐵上拒戴口罩,洋漢面控當天依然故我,因在庭內和庭外沒有戴好口罩,前天被加控多一項罪名,也不獲保釋。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5月7日晚上11時15分左右,40歲的被告班傑明(Benjamin Glynn,英國籍)上地鐵不戴口罩,還反勸其他乘客不要戴口罩,遭乘客拍下一段近2分鐘的視頻,之後在網上瘋傳,引起熱議。
警方在上述口罩事件發生後的9日凌晨12時半左右,到被告位於荷蘭路一帶的公寓住家找人時,在樓下電梯大廳遭對方恐嚇。
洋漢擺出拳擊姿勢,並以英語向兩名警員爆粗口。事後,被告因公共滋擾、違反安距條例、恐嚇警員,於本月2日被控上庭。
怎料,被告面控當天早上10時左右現身法庭,依然未戴口罩。
他面控時雖然戴著螢光綠口罩,卻露出了鼻子。為此,法官一分鐘內兩度提醒他帶好口罩,第二次提醒時,還強調不想重複一樣的指示。
被告當天獲以5000元保釋在外,其中條件包括不得再犯罪和妨礙司法公正。
不過被告被控後,約10時半離開法庭時,同樣沒戴口罩,違反了保釋條件。
他因此星期一被加控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條例的控狀,並不獲保釋,案展23日進行審前會議。
根據我國法令,不戴口罩或沒有戴好口罩者,可被判不超過1萬元,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