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捏胸踢下體夾手臂  逼女傭當面沖涼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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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7-10
Source: 獅城新聞

逼女傭當面沖涼，在打開的窗戶前換衣，還捏胸和踢她私處，女僱主前日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是31歲的羅斯蒂亞娜，她面對侮辱女性尊嚴、刑事暴力和蓄意傷人等7項控狀，她之後不認罪，案件進入審訊，前天被判罪成。

來自印尼的女傭瑪洋（21歲），於2017年9月至12月期間受僱於被告，與被告丈夫和一對雙胞胎住在兩房式公寓，受僱期間不堪遭被告侮辱和毆打，最終於同年12月12日報警。被告否認以上指控。

案件前日續審，被告被判其中六項控狀罪名成立，一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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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斯蒂亞娜。（海峽時報）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沒有給予受害人足夠的睡眠，也拒絕提供被單和枕頭，還以各種藉口丟棄受害人的衣服。受害人也沒有休息日。女傭不僅需要照顧被告的一對雙胞胎，還必須照顧被告母親家中的小孩。

在女傭工作滿一個月後，被告開始對她動粗。2017年11月，被告嫌棄女傭身上太臭把她推進廁所，在她還穿著衣服時，逼她沖涼。女傭全裸時，被告的丈夫突然闖入，女傭試圖遮掩身體，被告表示丈夫對女傭沒興趣。因為太害怕，女傭只能邊哭邊洗澡。

女傭洗完澡後，被告不准她使用毛巾擦身，讓她自己想辦法弄乾。過後，被告又要求她在主臥房裡換衣服，房間的窗戶是開著的。受害人回憶說看到窗外的人，擔心他們能看到她。

2017年12月，被告扯開了女傭的上衣，露出了她的胸罩。被告捏了受害人的右乳房，然後踢了她的私處兩次。被告還在女傭拿衣服時，使勁關衣櫃的門，夾她的手臂。

被告也威脅傷害女傭的家人。

同月，被告把嬰兒爽身粉倒在女傭臉上，直到她的眼睛感到疼痛。隨後告訴女傭，如果她把臉上的粉弄掉，她的家人將在她回到印尼後「不復存在」。後來她又威脅要再次傷害女傭的家人。

被告沒告知女傭就把她送回到中介處，女傭之後報警。

同月，被告和丈夫將女傭帶到中介公司的入口處，沒有解釋就離開。女傭不知道她被送走，身上也沒有任何她需要的物品。

她把自己的經歷告訴中介公司的一名員工，之後被帶去報案。

這段期間，被告也拖欠女傭兩個月薪水。案展至8月17日進行求情與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