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販疑連做18小時過勞死 食閣:未接縮短營業時間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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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小販疑連做18小時過勞死 食閣:未接縮短營業時間申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325/13258032.avif?1589870715)





糾紛發生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食閣。 

（新加坡21日訊）網傳一名阿叔農曆新年期間申請縮短攤位營業時間遭拒，間接導致他連做18小時過勞死，引起網民熱議。

負責經營的富食客澄清，從未收到阿叔縮短經營的要求，而且經理還曾因看到阿叔身體欠佳勸他就醫。

近日有網絡媒體報道，一名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食閣租下攤位的女郎稱，一名年長小販在今年農曆新年期間遭到無理對待。

不願具名的女郎指出，這名叔在食閣經營兩個攤位，因為員工要回鄉過節，因此向負責該食閣的職總富食客（NTUC Foodfare）申請，希望能在大年初一和初二縮短營業時間。

女郎稱阿叔的申請遭拒，而且富食客還跟阿叔說每關一天就要罰500元，指阿叔為了避免被罰，那兩天就獨自從清晨5時撐到晚上11時，營業長達18小時。

女郎還稱年初二時阿叔工作到一半忽感不適送院，結果在醫院過世，並指醫生說是過勞死。

**富食客反駁報道內容**

報道在網上引起熱議，富食客回複本報詢問時駁斥報道內容。發言人表示，從未收到該名小販任何有關縮短營業時間的申請。

「今年2月19日（大年初四），我們的分行經理髮現該名攤販馮先生（Mr Fong）身體不適，於是便勸他趕快尋求醫療幫助，讓其他員工來顧攤位。當天晚上，我們很遺憾收到馮先生因心臟衰竭過世的消息。」

富食客也表示，馮先生的家人從未聯繫任何網絡媒體，也未曾對此事件在網絡媒體提出抱怨。

**阿叔沒有遺囑**

女郎指阿叔4萬押金遲遲拿不回，富食客解釋因阿叔沒有遺囑，10月份才收到遺產管理書方能以此執行。

女郎在網上還提到，阿叔過世後家屬非常悲痛，因此決定結束攤位營業，但4萬元押金遲遲拿不回。家屬申請了長達半年才拿回一半的金額，並指出跟其中一攤位以個人名義註冊有關。

對此，富食客澄清，公司在阿叔過世後就為其家屬提供援助，也同意讓他們提早解約，亦無需支付解約金。

「由於馮先生沒有遺囑，我們是直到今年10月才收到法庭的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我們一直都有跟

馮先生的兒子保持聯繫，他也知悉我們正在處理歸還押金、用品和攤位營收的事宜。」

另一方面，女郎也告訴網媒，她本身也是攤位租戶，而負責經營攤位的父親因為受傷加上找不到人頂替，因此有好幾天不能營業。

女郎也說父親後來獲病假60天，無可奈何下得結業，但最後因沒有符合富食客規定被罰3500元，而這筆金額從2萬2600元的押金扣除。

針對這個指責，富食客表示，公司跟場地業主的合約中，被要求必須在指定時間營業，因此公司為了履行與業主合約內容，和攤主的合約也有相同的營業時間條例。

富食客指出，公司曾因該名父親工傷兩度通融。此外，富食客也曾替攤主兩度向業主要求延遲開業。

「攤主在今年6月10日寫信要求提前解約，轉讓給他人，我們也同意了並協助轉讓工作。不過在轉讓期間攤主因父親腳痛沒有開攤7天，隨後也沒有重開違反了租約，觸犯了提前解約的條款。我們已通知她三天內開業的話就不會收3500元罰金，但對方還是沒開業，只好照合約走。」

富食客說，已就此事釋出善意，沒有執行提前解約的條例，目前正處理她對3500元的上訴，和結算相關金額。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