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追債矇混阿窿 以辣椒水當紅漆潑

2020/07/24   •   4946閱
一名27歲大馬攤位助手因欠阿窿錢被迫成為跑腿追債者。他並非如阿窿要求潑紅漆,而是用辣椒粉摻水模擬紅漆,並拍照發送給阿窿,最終被判處8個月2周的刑罰。案件涉及多項放貸人法令及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罪名,凸顯了欠債引發的困境和追債行為的危害。

(新加坡24日訊)欠阿窿錢被逼當跑腿追債,27歲攤位助手不想潑漆,拿辣椒粉摻水潑單位,拍照給阿窿蒙溷過關。

來自大馬的烏塔亞庫瑪(27歲)後來被逮捕,昨天被判坐牢8個月2周。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沒有用真正的紅漆,減輕事主的損失,是減輕刑罰的考量之一。

被告面對五項罪名,包括三項觸犯放貸人法令,以及兩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今年4月10日至12日之間騷擾三名欠債人,但他並沒你沒有按照阿窿的指示潑紅漆,而是用辣椒粉,摻水後弄成看起來像紅漆的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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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騷擾三名欠債人,他用辣椒粉,摻水後弄成看起來像紅漆的液體潑在欠債人門前。(檔案示意照)

他用辣椒水「潑漆」後,留下O$P$債條,並且拍下照片寄給阿窿看。被告製造的辣椒水太逼真,其中一名欠債人報警時,說自己的家被人潑了紅漆。

主控官指出,沒有放火,但造成一定破壞的阿窿跑腿,一般來說會被判坐牢12個月以及鞭刑三下。但是,被告改用辣椒水,減輕破壞,並且及早認罪,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個月就好。

另外,主控官指他在阻斷措施期間,在沒有正當理由下離開住所,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另外兩周。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指辣椒水能夠輕易清理,對受害人的損失不大,請求法官判他坐牢五至六個月就好。

主控官指被告不但在阻斷措施期間犯案,還騷擾不止一間組屋單位,律師所要求的刑罰太輕。

回不了國被迫住酒店 向阿窿借錢 「以債還債」

回不了大馬住酒店,攤位助手向阿窿借500元(1500令吉)無法償還 ,向其他阿窿借錢「以債還債」,結果成為跑腿。

根據控狀,被告阻斷措施期間住在羅拔申碼頭(Robertson Quay)一帶的酒店,當時有許多大馬人因為回不了國,被迫在新國找臨時住所。

他在是今年4月向名叫「Edison」的阿窿借了500元後無法償還,因此找上了其他的阿窿,債務越滾越大,最後變成跑腿幫阿窿潑漆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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