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價轉售冒牌貨 夫妻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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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6日訊）夫妻從中國採購冒牌貨，將價格提高300％後在商場內售賣，因侵犯他人商標，分別被判坐牢8周和10周。

根據判詞，被告是鄭瑞成和王明丹，夫妻兩人售賣女裝，案發時在遠東商業中心（Far East Plaza）三樓，擁有三間零售店鋪，聘請了三名銷售助理。兩人因售賣冒牌商品，牴觸了八項商標法令罪，也各面對另外17項相關控狀，供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資料顯示，前年7月7日下午2時30分，刑事偵查局掃蕩上述三間店鋪，鄭瑞成當時獨自在其中一間店鋪中，王明丹則與一名銷售助理在另一間店鋪。 警方前年在行動中起獲的500多件冒牌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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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在行動中起獲的500多件冒牌貨物。 （檔案照） 

當局在三間店鋪中起獲多個仿冒商標的貨物，包括香奈兒、LV、Gucci等8個品牌的冒牌貨，種類涵蓋衣服、帽子、圍巾、皮帶、及耳環等首飾。

調查顯示，兩人自2009年開始經營服裝生意，最初在烏節路中央城（Orchard Central）擁有一間店鋪，多次搬遷後，最終於2015年在遠東商業中心營業，陸續在2018年及2019年開第二和第三間店鋪。

鄭瑞成負責財物帳目及行政事宜，包括聘請和管理員工，王明丹則負責銷售和顧客方面的事宜，包括從中國進貨。

王明丹每年返回中國兩三次時，都會到廣州批發中心大量採購冒牌貨，並提供店鋪地址，讓批發中心店鋪幫忙運貨至新國。

她每次採購多個品牌的200至300件衣服、鞋子、配飾等，每件物品進貨價平均為20至30元人民幣（約4至6元新幣），出售價則介於20至200元新幣，將商品價格提高几倍。

兩人賣冒牌香奈兒曾被抓一次，賠償了1萬新元（約3萬令吉），事後仍賣冒牌貨，還鼓勵女兒女婿加入。

警方於2018年11月在其中一間店起獲香奈兒的冒牌貨，鄭瑞成與香奈兒的代表在庭外和解，賠償了1萬新元。兩人事後仍繼續在店內售賣冒牌貨長達8個月，其中也包括香奈兒品牌。

此外，兩人在商場三樓擁有另一間店鋪，交由女兒和女婿打理。在王明丹的建議下，女兒和女婿同樣在店內賣冒牌貨，因此也被控。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兩人靠賣服飾養家，需要幫忙照顧兩個孫子，女兒也已有身孕，兩人已儘早認罪並悔過，請求法官輕判。

律師也說，店內售賣的多數物品都不是冒牌貨，只有約111個冒牌商品。此外，由於冠病疫情期間生意不好，其中一間店鋪已被迫關閉。

法官認為，兩人自第一次賣香奈兒冒牌貨被抓後，仍賣冒牌貨超過8個月，王明丹還鼓勵女兒和女婿入伍，並幫他們採購貨物，因此比鄭瑞成的罪責更重，被判坐牢10周，鄭瑞成則被判坐牢8周。兩人因不滿刑法，提出上訴。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