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吻女郎掀裙摸大腿  前國腳判監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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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1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4日訊）前國家足球隊員非禮女郎大腿，強吻對方，被判入獄18周。

被告莫哈伊姆蘭（譯音，38歲）曾是國家足球隊員，案發時是私召車司機，他共面對三控狀，指他在2018年3月4日早上6時至6時45分間，兩度非禮一名當時21歲的女郎，並對她動粗。

被告早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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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家足球隊隊員因非禮及強吻女郎，被判入獄18周及罰款1000元。（海峽時報）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已婚的被告在交友平台認識一名女郎後，約好到夜店狂歡，受害者則是該名女郎的友人。

三人狂歡至清晨6時，之後打算乘被告車回家，被告在泊車場抓著受害者的臉強吻。事後，被告送受害者回家時摸了她的大腿，也掀開了裙子。

受害者稱，當她推開被告的手時，被告竟抓著她的手，將手指放進嘴裡吮吸。

法官下判時指出，女郎用「蜻蜓點水」來形容被告的吻，女郎雖感到驚訝，但認為被告因喝醉才失態。

法官指出，被告第二次非禮更為嚴重及侵略，指被告在移動的車輛里非禮女郎的大腿，令女郎無處可逃，難以脫身。再者，被告觸摸的大腿內側靠近私密處，指女郎顯然飽受驚嚇，認為刑罰應當重於第一項非禮罪狀。

不過，由於被告初次犯案，也曾是國家足球隊隊員，對新加坡的足球圈做出貢獻，法官指任何入獄的刑罰對他的人生都會造成無可磨滅的痕跡，最終判他入獄18周及罰款1000新元。

被告不滿裁決和刑罰，有意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