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翁無牌駕駛撞死人 被判坐牢罰款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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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28
Source: 獅城新聞

## 七旬翁無牌駕駛撞死人 被判坐牢罰款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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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在裕廊海港路朝企業路方向行駛時，撞上腳踏車騎士。（圖：谷歌街景）

一名老翁在沒有駕駛執照的情況下開車上路，在經過斑馬線時沒有放慢車速，結果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腳踏車騎士，導致對方傷重身亡。

70歲的被告Bhagwan Tulsidas Binwani被控兩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和一項違反車輛法令的控狀，他早前已經認罪，昨天 (26日）被判坐牢12個星期、罰款3800元，以及禁止考取各類駕照12個月外加8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12月27日。當時Bhagwan開著貨車，沿著裕廊海港路朝企業路方向行駛。當他轉進惹蘭阿末依布拉欣時，本應在接近斑馬線前放慢車速，但他卻沒有這麼做，結果撞上當時騎著腳踏車正在過斑馬線的建築工人Khan Suruj。

54歲的Khan被撞後甩飛數米外，耳鼻流血不省人事。他過後被送院急救，但隔天傷重不治，死因是頭部受重創。

被告聲稱沒有看到有人過馬路 貨車碾過死者雙腿才停下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告訴警員，事發前沒有看到死者過馬路，是在撞上對方後才發現有人。

不過，根據事發時在場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被告駕駛的貨車抵達斑馬線前，死者的腳踏車已經騎上斑馬線。而被告撞上死者後，貨車繼續向前行駛了一段距離，還碾過死者的雙腿才停下。

根據法庭文件，Bhagwan自2018年8月23日，也就是他滿65歲那年，駕駛執照就失效。根據我國交通法律，開車人士在即將滿65歲時，須提交體檢報告，才能保留駕駛執照。但當時被告沒有按要求提交必要的體檢報告。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的主要失誤在於他沒有謹慎駕駛，而且在接近斑馬線時沒有減速。不過，法官指出，死者也須負上責任，因為他在越過斑馬線前沒有按道路規則要求，先停下來觀察來往車輛。如果死者當時有這麼做，被告或許就會發現有人正在過斑馬線。
